
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了12名男子和3名女子,年龄介于18至35岁之间,涉嫌参与多起诈骗活动,包括假冒政府官员、假冒银行职员、假冒亲友、求职诈骗、电商诈骗、假买家诈骗及贷款诈骗等,导致受害人损失超过880万新元。这些人将于2025年10月1日至3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涉及与诈骗相关的“资金骡子”活动,包括欺诈、串谋欺诈、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协助未经授权访问电脑资料,以及非法泄露与国家数码身份服务相关的密码或访问代码。
调查显示,这15名嫌犯涉嫌交出或出售自己的银行账户和/或Singpass账号,使犯罪集团得以进行洗钱活动。部分人涉嫌欺诈银行,以取得银行账户及网银权限后转交予陌生人;另有嫌犯非法泄露自己的Singpass账号信息,使犯罪集团得以冒用其身份开设银行账户。其中一人更协助犯罪集团从多个银行账户提取现金。
根据《1992年防止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55A(5)条,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罪行,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1871年刑法》第420条,欺诈罪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并处罚款。根据同一条例第417条,欺诈罪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1993年电脑滥用法令》第3(1)条,协助他人未经授权访问电脑资料,初犯者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同一条例第8A(1)条,非法泄露与国家数码身份服务相关的密码或访问代码,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对此类犯罪行为绝不姑息,一旦发现有人涉案,必将依法严惩。警方也提醒公众,切勿因贪图快速赚钱而交出自己的Singpass账号、银行账户,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进行收款与转账,以免沦为犯罪帮凶。任何人士若牵涉其中,都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部分逮捕行动照片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9月30日 晚上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