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7岁的马来西亚男子和一名34岁的马来西亚女子因涉嫌参与“冒充政府官员诈骗案”(GOIS)被捕。
自2026年3月以来,因协助诈骗集团在新加坡收集现金、黄金及其他贵重物品而被捕的马来西亚籍人士总数已达到19人。
男子涉嫌入境新加坡领取黄金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SPF)的新闻发布,警方在4月27日(周一)收到情报,称该名27岁男子是根据诈骗集团的指示进入新加坡,准备从受害者手中领取现金和黄金。
反诈骗指挥部(Anti-Scam Command)的警员迅速展开追踪,并在四小时内将其抓获。
调查显示,他当时正前往向一名71岁的受害者领取价值约10万新元的金条。

Source: Singapore Police Force
受害者被误导购买金条以“证明清白”
此前,这名71岁的受害者接到了一通自称是Simba Telecom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声称他的个人信息被用于开设与犯罪活动相关的银行账户。
在受害者否认该说法后,电话被转接给了冒充司法部代表的诈骗犯。他们谎称受害者正因洗钱接受调查,并指示他必须通过购买资产来“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
受害者听信了这些指令,购买了价值约10万新元的金条。警方在交接发生前及时介入并拦截了赃物。
女子涉嫌属于同一团伙,充当“取货骡子”
进一步调查使警员锁定了这名34岁的马来西亚女子,她被认为属于同一个诈骗团伙,并于同日被捕。
她涉嫌充当“快递员”的角色,负责从受害者手中收集现金、黄金和贵重物品,然后运回马来西亚。
在逮捕过程中,警方还缴获了属于另一名54岁女性受害者的珠宝。

Source: Singapore Police Force
这名54岁的受害者此前接到自称渣打银行员工的电话,称其信息涉及洗钱活动。随后,电话被转接到冒充警察的诈骗犯手中,对方说服她正处于调查之中。
她被要求通过上交贵重物品来“证明清白”,随后将价值约2.4万新元的珠宝交给了嫌犯。目前所有物品均已追回。
两名嫌犯将面临起诉
两人将于4月29日(周三)被控,根据《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第51条,涉嫌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
一旦定罪,他们可能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最高50万新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补充道,他们观察到一种日益增长的趋势:马来西亚籍人士专门前往新加坡协助诈骗集团。
自2025年12月30日起,参与此类诈骗的人员还可能面临鞭刑,具体取决于其在犯罪活动中的角色。
警方提醒公众,切勿将现金或贵重物品交给陌生人,也不要留下物品供人取走。同时,也要警惕向陌生人透露银行信息或设备访问权限。
政府官员绝不会通过电话要求转账、索要登录凭据、指示您安装非官方应用程序,或将您的电话转接到警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