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7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和一名34歲的馬來西亞女子因涉嫌參與「冒充政府官員詐騙案」(GOIS)被捕。
自2026年3月以來,因協助詐騙集團在新加坡收集現金、黃金及其他貴重物品而被捕的馬來西亞籍人士總數已達到19人。
男子涉嫌入境新加坡領取黃金
根據新加坡警察部隊(SPF)的新聞發布,警方在4月27日(周一)收到情報,稱該名27歲男子是根據詐騙集團的指示進入新加坡,準備從受害者手中領取現金和黃金。
反詐騙指揮部(Anti-Scam Command)的警員迅速展開追蹤,並在四小時內將其抓獲。
調查顯示,他當時正前往向一名71歲的受害者領取價值約10萬新元的金條。

Source: Singapore Police Force
受害者被誤導購買金條以「證明清白」
此前,這名71歲的受害者接到了一通自稱是Simba Telecom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聲稱他的個人信息被用於開設與犯罪活動相關的銀行帳戶。
在受害者否認該說法後,電話被轉接給了冒充司法部代表的詐騙犯。他們謊稱受害者正因洗錢接受調查,並指示他必須通過購買資產來「證明」其資金來源合法。
受害者聽信了這些指令,購買了價值約10萬新元的金條。警方在交接發生前及時介入並攔截了贓物。
女子涉嫌屬於同一團伙,充當「取貨騾子」
進一步調查使警員鎖定了這名34歲的馬來西亞女子,她被認為屬於同一個詐騙團伙,並於同日被捕。
她涉嫌充當「快遞員」的角色,負責從受害者手中收集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然後運回馬來西亞。
在逮捕過程中,警方還繳獲了屬於另一名54歲女性受害者的珠寶。

Source: Singapore Police Force
這名54歲的受害者此前接到自稱渣打銀行員工的電話,稱其信息涉及洗錢活動。隨後,電話被轉接到冒充警察的詐騙犯手中,對方說服她正處於調查之中。
她被要求通過上交貴重物品來「證明清白」,隨後將價值約2.4萬新元的珠寶交給了嫌犯。目前所有物品均已追回。
兩名嫌犯將面臨起訴
兩人將於4月29日(周三)被控,根據《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第51條,涉嫌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
一旦定罪,他們可能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最高50萬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補充道,他們觀察到一種日益增長的趨勢:馬來西亞籍人士專門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集團。
自2025年12月30日起,參與此類詐騙的人員還可能面臨鞭刑,具體取決於其在犯罪活動中的角色。
警方提醒公眾,切勿將現金或貴重物品交給陌生人,也不要留下物品供人取走。同時,也要警惕向陌生人透露銀行信息或設備訪問權限。
政府官員絕不會通過電話要求轉帳、索要登錄憑據、指示您安裝非官方應用程式,或將您的電話轉接到警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