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许多小伙伴们询问作为工作准证(Employment Pass)持有人的家属来到新加坡是否可以自己做点事情,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
答案是: 可以的。
这期,新方舟将介绍作为家属身份来到新加坡该如何创业和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DP 持有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在新加坡开展业务。
第一种方式:向人力部(MOM)申请同意书 (Letter of Consent,简称LOC)
这是通常DP 持有人会采用的方式。
先注册一间新公司。在新加坡注册公司需要:
本地注册地址
公司秘书
本地董事
至少1新元注册资本
新加坡法律要求每家公司都必须有一名本地董事。DP持有人不能成为本地董事,因此需要聘请本地人担任本地董事。本地董事可以找好友担任或者通过服务公司找专业挂名董事,但不具有任何实际决策权和公司管理权。
LOC申请资格
成功注册新公司后,DP持有人就可以申请LOC,通常需要大约 4 周获得批准。申请时,DP 至少应有 3 个月的有效期,没有最低工资要求。一些企业主可能会选择申报名义金额 - 例如最低月薪为 1,000 新元。
LOC续签的条件是雇用至少一名本地员工(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且员工:
每月薪资至少 1,400 新元并且
至少连续3 个月收到公积金
LOC 首次申请的有效期为自签发日期起一年或直至 DP 到期日期,以较短者为准。后续续签的有效期至 DP 到期日为止。由于DP 状态与配偶的 EP 相关联。如果配偶的 EP 过期,那么 DP 和 LOC 也将过期。

第二种方式:通过新公司申请就业准证(EP)
这种方式不常见,只有DP持有人的业务能力和学历都很强才建议使用。 在这种方式下,也需要先主注册一间新加坡公司,然后通过新公司申请就业准证。流程和要求和申请普通的就业准证一样。如果获批, DP 持有人可以转型为EP持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