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将于2026年10月26日在法庭上起诉一名56岁男子,该男子涉嫌欺诈、洗钱以及未经授权访问计算机材料等罪行。
2025年7月16日,警方收到举报,称该公司的一名前员工在约六年的时间里实施了金额超过200万新加坡元的诈骗行为。
初步调查显示,该前员工利用其在公司担任物流经理的职务之便,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她的名义注册了一家独资企业,随后提交了128张虚假的物流服务发票,而这些服务实际上从未提供。这导致该公司遭受了估计超过200万新加坡元的损失。调查进一步发现,该男子将这些犯罪所得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
该男子将于2026年10月26日在法庭上因以下罪名被起诉:
根据《1993年计算机滥用法》(CMA) 第3(2)条,一项未经授权访问计算机材料的罪名;
根据《1871年刑法》第420条,三项欺诈罪名;
根据《刑法》第420条(第224章),三项欺诈罪名;
根据《1992年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CDSA) 第54(5)条,三项洗钱罪名;
根据《CDSA》(第65A章)第47(6)条,三项洗钱罪名。
根据《1993年计算机滥用法》第3(2)条,未经授权访问计算机材料的罪行最高可处以5万新加坡元罚款,或最高七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刑法》第420条,欺诈罪最高可处以10年监禁及罚款。
根据《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第54(5)条,洗钱罪最高可处以50万新加坡元罚款,或最高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对商业欺诈和金融犯罪持严肃态度。任何滥用信任地位实施欺诈并洗钱的人员,都将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10月25日 上午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