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父母申诉,送幼女到保母家托管,对方同时照顾5个小孩,还找女佣一起帮忙,质疑对方的专业以及合法性。
《新明日报》报导,事主潘联福( 4 5岁,自雇人士)受访时指出,去年在面子书群组找到一名保母,考虑到地点适中,决定将不到一岁的女儿交给对方托管,费用是每月950元(3000令吉)。

潘联福(左)向记者讲述交托女儿给保母照顾的经历。
“对方起初称自己手上只有多一名幼童需要全职照顾,没想到把女儿送去之后,我们发现至少还有两、三个小孩子让她看管。”
他称,一些幼童虽不是长期托管,但也会在保母家待上1个月,即使只待半天,也质疑对方是否能同时兼顾。
“除了别人家的孩子,保母自己也有一名3岁的儿子需要照顾,全部加起来就5 个孩子。另外,由于孩子太多,她家中的女佣也会帮忙照顾,这其实并不合法。”
潘联福透露,女儿送托管后哭闹得更频繁,认为是保母照顾期间放任小孩子哭,没有及时安抚所致。
“保母‘报忧不报喜’,总通过手机传来女儿哭泣的视频,还说放任哭是要锻炼她独立。可是孩子才那么小,我们觉得这种方式不适合。”
另外,据悉保母一周前再诞下新生儿,怀孕和坐月期间也帮人照顾小孩。
潘联福指出,今年2月的一天,他将女儿送到保母家后,对方帮女儿检测冠病呈阳,就放手不管。
“我上门时看见女儿坐在地上一辆学步车大哭,保母和另两人只是站在旁边看,没人上前抱抱或安慰,让我十分生气。”
他说,此后决定不再把女儿交个这名保母照顾。他也说,女儿生病期间有两星期没送托管,曾要求对方退还这段时间的费用,但遭拒绝。
针对保母的行为,六合发女佣中介负责人王杨贻荃受访时告诉记者,女佣的工作准证附带条件,要求只能为雇主服务,包括打理雇主的家务以及照顾雇主的孩子。
“如果女佣向当局举报,或会被要求更换雇主。”
王杨贻荃也说,曾有女佣因在雇主的妈妈家做家务而被令更换雇主,涉事雇主也被禁止聘请女佣半年。
她还举例说,一名补习老师在家中的书房为上门学生授课,请女佣时也得事先向她说明,工作内容包括打扫用作教书的房间,以免女佣认为工作越界。
保母澄清
保母坦言,除了自己3岁以及出生6天的孩子,也代为照顾数名孩子。
“不过我的丈夫、爸爸和女佣也会帮忙,不会忙不过来。”
保母向记者指出,对于不安抚女童一事,他们当时就站在女童旁边照看,又碍于担心接触后会交叉感染其他孩童, 所以才没有抱她。并指女童家长,明知孩子体温上升,还送到她家中托管的做法不妥。
不愿具名的保母称,已向当局通报自己从事家庭式生意,并申报了收入。
她说,与幼儿园托管方式一样,她遇到小孩子哭闹,一般上都让他们自己停止哭泣后再上前抱。
“这样才能教育他们独立。”
她说,对待自家孩子也一样。
同行观点
具有20年经验的保母黄太太(60多岁)受访时说,一般情况下,照顾两个孩子已是极限。
“即使是照顾两个小孩,也不能都是婴儿,需要一个在六个月以上。一个人照顾4个小孩,无法顾及。”
她指出,小孩要是哭闹,应该要马上去哄。
“不管多大都应该要哄孩子,更何况是婴儿。”
黄太太强调,如果要结束托管,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临时取消,也不会退回剩余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