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顧5孩 放任哭鬧 華裔保母辯「鍛鍊獨立」

2022/09/28   •   3萬閱
新加坡一父母向媒體申訴,將幼女送往保母家託管後發現保母同時照顧5個孩子,並僱傭女傭幫忙,質疑其專業性和合法性。保母坦言同時照顧多名兒童,但稱丈夫、爸爸和女傭會協助。專家指出,一人照顧過多兒童難以顧及,且嬰幼兒哭鬧應及時安撫。事件引發對家庭式保母資質和兒童照護標準的關注。

(新加坡訊)父母申訴,送幼女到保母家託管,對方同時照顧5個小孩,還找女傭一起幫忙,質疑對方的專業以及合法性。

《新明日報》報導,事主潘聯福( 4 5歲,自僱人士)受訪時指出,去年在面子書群組找到一名保母,考慮到地點適中,決定將不到一歲的女兒交給對方託管,費用是每月950元(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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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聯福(左)向記者講述交託女兒給保母照顧的經歷。

「對方起初稱自己手上只有多一名幼童需要全職照顧,沒想到把女兒送去之後,我們發現至少還有兩、三個小孩子讓她看管。」

他稱,一些幼童雖不是長期託管,但也會在保母家待上1個月,即使只待半天,也質疑對方是否能同時兼顧。

「除了別人家的孩子,保母自己也有一名3歲的兒子需要照顧,全部加起來就5 個孩子。另外,由於孩子太多,她家中的女傭也會幫忙照顧,這其實並不合法。」

潘聯福透露,女兒送託管後哭鬧得更頻繁,認為是保母照顧期間放任小孩子哭,沒有及時安撫所致。

「保母『報憂不報喜』,總通過手機傳來女兒哭泣的視頻,還說放任哭是要鍛鍊她獨立。可是孩子才那麼小,我們覺得這種方式不適合。」

另外,據悉保母一周前再誕下新生兒,懷孕和坐月期間也幫人照顧小孩。

潘聯福指出,今年2月的一天,他將女兒送到保母家後,對方幫女兒檢測冠病呈陽,就放手不管。

「我上門時看見女兒坐在地上一輛學步車大哭,保母和另兩人只是站在旁邊看,沒人上前抱抱或安慰,讓我十分生氣。」

他說,此後決定不再把女兒交個這名保母照顧。他也說,女兒生病期間有兩星期沒送託管,曾要求對方退還這段時間的費用,但遭拒絕。

針對保母的行為,六合發女傭中介負責人王楊貽荃受訪時告訴記者,女傭的工作準證附帶條件,要求只能為僱主服務,包括打理僱主的家務以及照顧僱主的孩子。

「如果女傭向當局舉報,或會被要求更換僱主。」

王楊貽荃也說,曾有女傭因在僱主的媽媽家做家務而被令更換僱主,涉事僱主也被禁止聘請女傭半年。

她還舉例說,一名補習老師在家中的書房為上門學生授課,請女傭時也得事先向她說明,工作內容包括打掃用作教書的房間,以免女傭認為工作越界。

保母澄清

保母坦言,除了自己3歲以及出生6天的孩子,也代為照顧數名孩子。

「不過我的丈夫、爸爸和女傭也會幫忙,不會忙不過來。」

保母向記者指出,對於不安撫女童一事,他們當時就站在女童旁邊照看,又礙於擔心接觸後會交叉感染其他孩童, 所以才沒有抱她。並指女童家長,明知孩子體溫上升,還送到她家中託管的做法不妥。

不願具名的保母稱,已向當局通報自己從事家庭式生意,並申報了收入。

她說,與幼兒園託管方式一樣,她遇到小孩子哭鬧,一般上都讓他們自己停止哭泣後再上前抱。

「這樣才能教育他們獨立。」

她說,對待自家孩子也一樣。

同行觀點

具有20年經驗的保母黃太太(60多歲)受訪時說,一般情況下,照顧兩個孩子已是極限。

「即使是照顧兩個小孩,也不能都是嬰兒,需要一個在六個月以上。一個人照顧4個小孩,無法顧及。」

她指出,小孩要是哭鬧,應該要馬上去哄。

「不管多大都應該要哄孩子,更何況是嬰兒。」

黃太太強調,如果要結束託管,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臨時取消,也不會退回剩餘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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