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将于2025年4月24日,对31名年龄介于26至66岁的涉酒驾司机提起控诉。
在2025年1月至4月期间,交通警察展开执法检查,共逮捕29名男性和2名女性,他们在呼气测试中未能通过。
其中两名司机还面临额外指控,即以不当方式停放车辆,造成他人严重不便。这两名司机分别34岁和38岁,据称他们饮酒后驾驶,随后在车内睡着,车辆分别停放在Simei街和旧上汤申路的静止位置,造成道路阻塞,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调查显示,两人均在饮酒后驾驶,之后在驾驶座上睡着。他们将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7(1)(b)条及第122条,分别被控酒后驾驶及以不当方式停放车辆。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7(1)条,酒后驾驶罪可被判处2000至10000新元罚款,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若为第二次或屡次定罪,罚款将提高至5000至20000新元,并处以最长两年监禁。违法者也可能被吊销所有车辆类别的驾驶资格。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22条,以不当方式停放车辆造成他人严重不便,可被判处最高2000新元罚款,或最长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若为第二次或屡次定罪,司机可被处以最高5000新元罚款,或最长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酒后驾驶是极其危险且不负责任的行为。警方绝不容忍酒驾,一旦发现将坚决执法。公众若计划饮酒,切勿驾车,应选择其他交通方式,例如搭乘德士、网约车、公共交通,或使用代客泊车服务,也可指定未饮酒的司机接送回家。警方提醒所有驾驶者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警方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4月23日 上午10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