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籍商人在没申报的情况下,从马来西亚带总值10万令吉的现金入境新加坡,案件调查期间离开新加坡,6年后重返时被捕。(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中国籍商人从马来西亚带总值10万令吉的现金入境新加坡,却没向当局申报,还在接受调查期间离开新加坡,直到6年后才被捕。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58岁的贾强(译音),他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住在马来西亚,是新加坡一家名为China Petro Chemical 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 Company公司,以及马来西亚一家名为CPECC 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公司的董事。
被告在2019年9月24日,拿着支票到马来西亚银行套现10万令吉,然后将部分款项兑换成1万6000新元。
同月30日,被告又拿着6万令吉支票到银行套现,打算用这笔钱支付分包商,以及一名供应商。
到了下午3时55分,被告从马来西亚带着套现的现金开车前往兀兰关卡,欲前往樟宜机场接女友和朋友。
不过,关卡局人员在检查被告车子时,发现驾驶座旁的置物柜,放有多叠钞票,经检查后发现被告车内共有总值3万6639元的新元和外汇。
被告的护照当天被没收,但被告以出国为由索回护照,他在案件调查期间离开新加坡,直到今年11月4日才返回新加坡。
被告星期五(12月19日)在庭上认罪,案件展至24日进行求情和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