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称公司倒闭后欠债逾40万元并破产,男子为赚取2400元报酬,竟“出租”银行户头,户头过后被用来接收逾84万元,其中2万4900元是骗案赃款。他前日被判坐牢2年1个月又6周,以及罚款2400元。
被告林志伟(40岁,译音)共面对10项包括妨碍司法公正、失信、抵触滥用毒品法令、滥用电脑法令、公司法令等控状。控方以5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在2022年12月,被告在通讯软件Telegram群组里,看到一则通过出租银行账号来赚钱的广告,对此感兴趣,于是联系对方。
对方提议每月以500元租下被告的银行户头,被告当时询问租出去的银行户头是否用于非法借贷,对方打包票说,账号不会用于这个目的,而是用于网络赌博活动。前后接收逾84万元

被告林志伟。(海峡时报)
被告听闻欣然接受,事后把登录户头的资料交给对方,以致他的户头在2023年1月到2月间,共有逾43万6532元进账,其中有1万元来自骗局的受害者。被告从中赚取1000元。
后来,被告于2023年8月被加入另一个Telegram群组,又看到出租银行户头赚钱的广告,他再次联系对方。
这次,对方提出每两周支付被告700元,被告同意这个安排,因此赚取1400元。被告的银行户头共有逾41万元流入,其中约1万4900元来自一名被骗的50岁受害者。
控方指出被告在骗局里并非重要角色,只给出一个银行户头,但被告是为了个人利益犯案,流入户头的资金也可观,要求法官严惩。
被告求情时说,他再也不会重犯,并解释当时会出租银行户头,是因为他破产又缺钱。
他透露,自己的公司关闭后欠债40万元,他之后当司机维生。怎料,碰上疫情无法开车,于是才选择出租户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