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64岁女性因多次无视警告地喂养鸽子,于周五(5月29日)被判罚款6,500新加坡元(约合5,087美元)。
在被当场抓获时,该女子苏春英(Soh Choon Heong,音译)向国家公园局(NParks)官员提供了虚假个人信息,并试图通过登上巴士来逃避追捕。
在法庭上,苏女士反复声称,她喂鸽子吃方便面或面包屑是为了“救”它们。
当治安法官唐浩(Don Ho)询问其具体含义时,苏女士表示,当鸽子靠近她时,她会用毛巾将它们包裹起来,并剪掉它们身上缠绕的钩子、绳子或结。
她还告诉法庭,这些鸽子激励了她,因为她还能工作,而这些鸟类却不能,这导致法官不得不提醒她:鸽子根本不需要工作。
苏女士承认了三项未经批准喂养野生动物的罪名,以及一项根据《野生动物法》阻碍授权官员执行公务的罪名。另有七项未经批准喂养野生动物的指控被纳入量刑考虑范围。
国家公园局此前收到关于苏女士行为的举报,并于2024年9月1日、2024年11月9日和2025年2月14日在斯科茨路(Scotts Road)进行了监视行动。
尽管知道喂养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苏女士在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间仍多次喂养鸽子。
2025年2月14日,国家公园局官员在远东广场(Far East Plaza)观察到苏女士正在喂鸽子。
法庭播放的视频显示,苏女士部分隐藏在一个信箱后面,坐在远东广场外喂养一群鸽子。
官员们上前询问其个人信息,但她声称没有携带身份证,仅口头提供了详情。随后,在官员继续与其交谈时,她走向附近的巴士站。
在巴士站短暂坐了一会儿后,苏女士试图通过搭乘巴士逃离。官员们跟在后面上车,继续要求其提供个人信息。
随后,苏女士提供了一个假名“陈秀秀”(Tan Siew Siew)以及一个错误的身份证号码。由于她在提供细节时支支吾吾,一名官员怀疑信息造假。
当巴士到达下一站时,苏女士迅速下车,官员们紧随其后。由于苏女士拒绝配合,他们最终请求警方协助。
即便如此,苏女士仍坚称自己身上没有物理身份证件。然而,在对其财物进行搜查后,发现了她的驾驶执照,官员们这才确认了她的身份,随后警方立案。
随后的调查显示,2025年9月11日,苏女士在巴尔莫勒公园(Balmoral Park)31号附近再次喂鸽子。
没有请律师的苏女士在求情时表示,她使用“秀秀”这个名字是因为大家都这么叫她。
她通过一名中文翻译说:“起初我对生活感到失望,我觉得自己负债累累,为了还债在非常努力地工作。”
“所以当我看到鸽子时,我觉得它们很可怜,那一刻我变得有精神了,想要好好生活。我还能工作,但鸽子不能,”苏女士说道。对此,唐法官评论道:“但它们不需要工作啊。”
法官指出:“鸽子有足够的剩饭剩菜,它们可以在熟食中心飞到垃圾桶旁边觅食。”
对此,苏女士重复说她是为了吸引鸟类以便剪掉它们的标签,才“撒”了面包屑。
但唐法官观察到,在法庭播放的视频中,苏女士并没有剪掉任何东西。苏女士回答说她“还没抓到鸽子”,决定行动缓慢一些。
她在求情中补充道,由于新冠疫情期间一项投资失败,导致她不得不打多份工来偿还债务。她还请求分期缴纳罚款。
今年3月,CNA报道称,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新加坡约一半的非法喂鸟案件是由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造成的。
一些老年人养成了喂鸟的习惯,以弥补生活中规律和结构的缺失,孤独感可能导致他们寻求鸟类和其他动物的陪伴。
本月早些时候,一名67岁女性因在义顺(Yishun)多个组屋区附近喂鸽子而被起诉。今年早些时候,另一些人也被罚款,其中包括一名60岁女性,她在之前因同一罪名被定罪后又喂了17次鸽子。
首次被判定故意未经批准喂养野生动物的违规者,每项指控最高可被罚款5,000新加坡元。由于议会通过了包含《野生动物法》修订案的法案,该处罚额度将翻倍至最高10,000新加坡元。
惯犯最高可被判处12个月监禁,并处以最高20,000新加坡元的罚款(目前最高为10,000新加坡元)。
修订后的处罚将于今年晚些时候生效。
至于阻碍授权官员执行《野生动物法》职责的行为,苏女士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和/或罚款10,000新加坡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