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44岁的女子,该女子涉嫌参与多起大耳窿(非法高利贷)骚扰案件。
2026年10月28日凌晨12点50分,警方接到求助电话,称在淡滨尼北2路(Tampines North Drive 2)的一处住宅单位发生了大耳窿骚扰事件,大门上被贴上了催债通知单。
来自勿洛警区的警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将该女子当场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该女子被认为参与了全岛范围内的多起大耳窿骚扰案件。警方从该女子身上缴获了5把带钥匙的自行车锁、5张催债通知单以及一部手机,作为呈堂证物。
该女子将于2026年10月29日根据《2008年放债人法令》被起诉。对于初犯者,大耳窿骚扰罪可被处以5,000至50,000新加坡元的罚款,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并可被处以最高六次鞭刑。
警方对大耳窿骚扰活动采取零容忍态度。任何蓄意破坏财产、造成骚扰或破坏公共安全、和平与安宁的人员,都将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警方提醒公众远离大耳窿,不要以任何方式与他们合作或提供协助。若怀疑或已知有人参与大耳窿活动,请立即拨打“999”报警。
在淡滨尼北2路住宅单位发现的催债通知单照片

带钥匙的自行车锁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