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报道,一租客因不满房东涨租200元,故意点燃屋内窗帘引发火灾,致房东灭火时被烧伤手脚,被告因涉嫌故意纵火罪,被判处8个月监禁。
据悉,房东是一名45岁的理发师,被告在一家冷冻食品公司任职,和女友一同在文礼通道第267座组屋的一个单位租房。

房东共有五名租客,包括被告和他的女友。单位内共有三个房间,以及一个隔间。
房东住在主人房,房客住在另外两个房间,隔间用来给房客当储藏室。
隔间位于客厅靠近走廊窗口的地方,有个折叠式的门,窗户也安装了窗帘、窗花,以及玻璃百叶窗。
起初,被告租住的房间租金是750元,但房东在今年2月说,4月起要涨租200元,即每月房租是950元。
被告由于手头紧未能按时交租,便决定纵火烧隔间,以期转移房东的注意力,让他不再催房租。
今年4月5日早上7时15分,被告特意带着打火机,出门后在走廊上打开了百叶窗,把手伸进隔间内点火烧窗帘,接着就直接上班去。
约1小时后,房东被烟味呛醒,发现隔间着火,立即灭火,并拨电给新加坡民防部队求助。
民防部队抵到现场后,将房东送往医院诊治。房东的右手掌和右脚板一级烧伤,拿了13天的病假。
屋里的风扇、灯、电线、房东的衣物等也在火患中被烧毁,导致房东得花3177元进行维修和油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