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報道,一租客因不滿房東漲租200元,故意點燃屋內窗簾引發火災,致房東滅火時被燒傷手腳,被告因涉嫌故意縱火罪,被判處8個月監禁。
據悉,房東是一名45歲的理髮師,被告在一家冷凍食品公司任職,和女友一同在文禮通道第267座組屋的一個單位租房。

房東共有五名租客,包括被告和他的女友。單位內共有三個房間,以及一個隔間。
房東住在主人房,房客住在另外兩個房間,隔間用來給房客當儲藏室。
隔間位於客廳靠近走廊窗口的地方,有個摺疊式的門,窗戶也安裝了窗簾、窗花,以及玻璃百葉窗。
起初,被告租住的房間租金是750元,但房東在今年2月說,4月起要漲租200元,即每月房租是950元。
被告由於手頭緊未能按時交租,便決定縱火燒隔間,以期轉移房東的注意力,讓他不再催房租。
今年4月5日早上7時15分,被告特意帶著打火機,出門後在走廊上打開了百葉窗,把手伸進隔間內點火燒窗簾,接著就直接上班去。
約1小時後,房東被煙味嗆醒,發現隔間著火,立即滅火,並撥電給新加坡民防部隊求助。
民防部隊抵到現場後,將房東送往醫院診治。房東的右手掌和右腳板一級燒傷,拿了13天的病假。
屋裡的風扇、燈、電線、房東的衣物等也在火患中被燒毀,導致房東得花3177元進行維修和油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