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少年因涉嫌参与持械抢劫案被警方逮捕。
2025年12月18日晚约10时35分,警方接到报案,称在裕廊西第93街发生一起持械抢劫事件。初步调查显示,该少年曾挥舞一把卡莫比特刀具威胁受害者,并强迫其交出手机和金戒指。
警方通过后续调查,结合监控摄像头拍摄的画面,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并在案发后10小时内将其抓获。涉案手机、金戒指及卡莫比特刀具均已缴获,作为关键物证。
该少年将于2025年12月20日出庭受审,被控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97条——“持械抢劫或企图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此罪名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最低刑期为5年,并至少接受12下藤条鞭笞。
警方坚决打击此类嚣张犯罪行为,必将全力以赴追捕涉案人员,并依法严惩。公众如遇类似案件,请务必保持冷静,留意嫌疑人外貌特征与明显标识,并第一时间报警。

[案发时使用的卡莫比特刀具]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12月19日 中午12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