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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持械搶劫,10小時內落網!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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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7歲少年因涉嫌參與持械搶劫案被警方逮捕。

2025年12月18日晚約10時35分,警方接到報案,稱在裕廊西第93街發生一起持械搶劫事件。初步調查顯示,該少年曾揮舞一把卡莫比特刀具威脅受害者,並強迫其交出手機和金戒指。

警方通過後續調查,結合監控攝像頭拍攝的畫面,迅速鎖定嫌疑人身份,並在案發後10小時內將其抓獲。涉案手機、金戒指及卡莫比特刀具均已繳獲,作為關鍵物證。

該少年將於2025年12月20日出庭受審,被控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97條——「持械搶劫或企圖造成死亡或嚴重傷害」。此罪名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最低刑期為5年,並至少接受12下藤條鞭笞。

警方堅決打擊此類囂張犯罪行為,必將全力以赴追捕涉案人員,並依法嚴懲。公眾如遇類似案件,請務必保持冷靜,留意嫌疑人外貌特徵與明顯標識,並第一時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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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使用的卡莫比特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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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2月19日 中午12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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