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两名男子,年龄分别为40岁和34岁,涉嫌参与售卖假冒手机案件。
2025年3月12日,警方接获一名受害女子报案,指她在太古城被一名40岁男子搭讪,以600元购得一部假冒的iPhone 16 Pro Max。交易后,她发现无法登入自己的Apple ID账户,遂将手机送至授权零售商检查,证实手机为假冒产品。
经跟进调查,淡滨尼警区与汤申警区的警员成功锁定该40岁男子身份,并于3月19日将其与另一名涉嫌共谋的34岁男子一并拘捕。行动中,警方起获22部假冒手机、充电线及逾1000元现金,作为案件证物。
两名男子将于3月20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违反《刑法典》第420条文的“欺骗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警方提醒公众,若遇陌生人兜售奢侈品,尤其是价格远低于市价时,务必提高警惕。如掌握相关骗案线索,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网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线举报。欲了解防骗资讯,可浏览www.scamshield.gov.sg,或致电防骗专线1799。
被起获的证物照片▼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3月19日 晚上10时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