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40歲和34歲,涉嫌參與售賣假冒手機案件。
2025年3月12日,警方接獲一名受害女子報案,指她在太古城被一名40歲男子搭訕,以600元購得一部假冒的iPhone 16 Pro Max。交易後,她發現無法登入自己的Apple ID帳戶,遂將手機送至授權零售商檢查,證實手機為假冒產品。
經跟進調查,淡濱尼警區與湯申警區的警員成功鎖定該40歲男子身份,並於3月19日將其與另一名涉嫌共謀的34歲男子一併拘捕。行動中,警方起獲22部假冒手機、充電線及逾1000元現金,作為案件證物。
兩名男子將於3月20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違反《刑法典》第420條文的「欺騙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警方提醒公眾,若遇陌生人兜售奢侈品,尤其是價格遠低於市價時,務必提高警惕。如掌握相關騙案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網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欲了解防騙資訊,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專線1799。
被起獲的證物照片▼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3月19日 晚上10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