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同情拆迁户,但是厌恶钉子户。
这种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解决绝大部分的拆迁问题。少数几户实在不愿意服从多数,那么可以选择走法律诉讼的程序,至少解决路径明确。
这制度有的正式的名称,叫做en-bloc制度。

制度非常公开透明,某个黄金地段的房产能不能拆、怎么拆,是出售还是重新开发,并非由政府决定,而是由房产所有者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和公共利益后,与开发商协商决定的。
新加坡法律提供了一系列的程序规范,包括公布委员会成员和买方的利益关系、聘请独立评估人对财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财产分配方案报告、给予五天冷静期、保存出售委员会出售记录等。
这些程序,是在保障、提升民众的集体力量,以对抗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强大的开发商,使利益得到公平分配。

为了能够在透明公平的协商过程中获得大多数屋主的同意,开发商往往需付出比市值高至一倍的价格方能获得土地。
而且新加坡的拆迁腐败率世界最低。由于拥有可靠的法律追溯,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宁死抗拆的钉子户现象。
另外,新加坡在安置房这块也做得很到位。
新加坡拆迁安置部负责贫民窟、棚户区和私人地域的拆迁工作,土地的清理和住房建设基本同时进行,这样能使需拆迁的居民有房可住。
重新安置,也尽量保证原来的居民能住上比原房屋条件更好的住房。这些做法,使得被征地的老百姓对开发商和政府的抵触情绪很小。

最后,新加坡房地产市场能保持稳定和有序,还要回归制度根源,那就是设立了土地征收的专门法案,在很长的时间里保证了土地价格的稳定。
虽然土地征收价格固定不变,对部分住户的拆迁赔偿来说可能有些不公平,却在更大的社会范围内,保证了大家的住房利益不受侵害。
李光耀和他的人民行动党官员们认为,如果土地增值是来源于纳税人花钱进行的市政建设,那么这些土地的增值就不应该落入私人口袋。
政府如果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征地,那么土地价格就不应该高于没有相关政府开发计划下的价格。

基于此,新加坡政府的土地征收价格保持长期不变。
在土地征收法令通过的30多年间,新加坡政府仅在1986年、1992年和1995年调整了三次土地征收基础地价,而在此期间新加坡长期的房价增长率年平均在7%左右。
新加坡政府在建国初期仅拥有45%左右国土面积的国有土地,到2007年《土地征收法案》废止时,新加坡政府已经拥有了国土85%以上的土地所有权。
李光耀并没有将低价取得的土地投入市场获利,而是拿出大量的土地兴建公共住宅(新加坡称为“政府组屋”),然后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出售给新加坡公民。

当然,这里的拥有是指99年的使用权,土地的最终所有权依然在新加坡政府。
所以李光耀的政策实质就是以强力获取国家土地资源,而后分配给国民,使得全民可以分享国家进步和经济成长的硕果。
在土地的征收和在改造过程中,新加坡的制度也充分保护居住者的利益,严控政府腐败,用多数住户的意见来形成决议,兼顾了公平和效率,更难得是一切都摆在桌面上,公开透明。

当然这一切的根本还是那句话,新加坡政府不搞土地经济。
土地是用来给民众住的,不是拿来给政府创收的,这个是最难得的。
资料来源:
1. 新明日报:开发商建公寓 “钉子户”坚决不卖
2. 朱宏佳:提供稳定的财产权保障是解决城市拆迁问题的重要方向
3. 每日头条:新加坡征地拆迁,为何从没出现过宁死抗拆的钉子户现象?
4. 东方财富:身家上亿的拆迁户,万众怜悯的钉子户
5. 萝卜点评:新加坡式拆迁:浅谈新加坡的土地征用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