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志键和张梦
本来吧,随着张梦的出国,她和王志健的关系也就告一段落,毕竟一个国内一个国外,都没机会见面。
可在08年趁著学校放假的机会,张梦又回国找到了王志健,两人旧情复燃。
张梦希望王志健去新加坡谋生,这样就能长相厮守,一解相思之苦。
王志健呢,觉得出国见见世面也不错,就同意了。
08年7月他首次去新加坡,中间因为签证问题,又回国几次,每次去到新加坡,他就住在张梦租的房子里。

张梦租的房子
没想到,仅2个多月的时间,就爆发了如此惨案。
螃蟹引发的血案
新加坡警方根据目前所掌握的线索,基本确定王志健就是凶手。
警方在房子里找到了4把沾血的刀,说明在行凶中途,他还曾更换凶器。

4把沾血的刀
令人不解的是,王志健好像对被害人有什么深仇大恨,行凶起来狠到了极点。
张梦倒在床上身中48刀,其中6处是致命伤,她女儿冯建宇,身中45刀,其中12处致命伤。
幸存的李美丽身上也有多达41处刀伤,幸好不致命,坠楼的杨某,身上刀伤最少,主要集中在手上。

全是刀伤
面对警方的审问,王志健说出了他行凶的原因:
(王志健的说辞)
王志健说:
我一直很爱张梦,可她对我一点都不好,她生活条件优越。
为了满足她,名贵衣服、包,名贵餐厅,40万退休补贴早已花的差不多了。
现在我只身来到新加坡,身上又没啥钱,日子更难了,因为新加坡物价贵,7月份第一次来新加坡,身上只带了2800块,没想到4天就花光了。
工作又不好找,好不容易找到介绍人要给介绍个工作,还要交1万多的费用,我没钱,张梦又不给,生活举步维艰。
在新加坡期间,我都是躲在房间里,张梦的意思是,不能让人知道我们的关系。
房子里有人就不允许我出房间,尤其是冯建宇在的时候,因为冯建宇一直恨我,她认为就是我破坏了她的家庭。
虽然我曾多次买礼物向其示好,可她从不领情。
由于房间内没有厕所,大小便都得用塑料袋和报纸解决,等屋里人都出门了,我再下楼丢掉。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张梦不允许我在房间里穿衣服,内裤都不许穿,我穿一次她就打一次,每天至少得为爱鼓掌3次。

苦不堪言
同时还要负责房间的卫生,帮张梦母女两买菜、洗衣服、做饭,至于吃的,只能等张梦母女吃完,再吃她们剩下的。
张梦还动不动就骂我,因为我积蓄都花光了,拿不出钱,她就骂我穷光蛋,各种脏话层出不穷。
虽然我心中充满怒气,但寄人篱下,不敢反抗。
所以说,王志健在新加坡的日子过的,那是相当凄惨。
案发前一周,张梦突然想吃大闸蟹了,大闸蟹在国内就不便宜,在新加坡算上汇率就更加贵了。
一只随随便便就得两三百(人民币),还不能是特别大的。

大闸蟹
没钱的王志健为了张梦母女,也是狠下心买了2只,花了700多(人民币),当时她们吃得很开心。
王志健是一点没捞著尝,没想到才过几天,她们又想吃了。
这次王志健实在舍不得了,他想存点钱,可对方不依不饶就是想吃,又骂他可怜鬼,穷光蛋。
没办法,他只能退而求其次,买了几条鱼,有买大闸蟹,这就惹恼了张梦,骂他没用的东西,连螃蟹都买不起,随即就是漫长的吵架。
吵架声被楼下邻居听到了,到了晚上9点左右,争吵终于结束了,王志健虽然躺在张梦的旁边,但心里是越想越气。
他回想这么多年,自己花光了所有积蓄,到头来什么都没捞著,如今还被张梦母女嫌弃,过着寄人篱下,毫无尊严的生活。

愤怒情绪顷刻间爆发
他越想越激动,越想越气,想着想着,他赤身裸体来到厨房,准备洗把脸冷静下来,就在这时,他突然瞄到了厨房的一把锯齿刀。
所有的愤怒情绪顷刻间爆发,他抄起刀回到房间,看着熟睡的张梦,二话不说,一通乱砍。
在这期间,张梦有过短暂地呼救和反抗,但很快就没了动静。
在客厅睡觉的冯建宇听到动静,开门查看,杀红眼的王志健看到有人进来,拿着刀就扑了过去。
当冯建宇没动静后,他听到隔壁杨洁的房门开了,他怕事情败露,持刀又冲进了隔壁房间。

抄起刀回到房间
杨洁和李美丽已经清醒,虽然她们拚死反抗,但面对身强体壮的王志健,李美丽被刺伤,杨洁则趁机跑出房间。
王志健制服住李美丽,叫她不要轻举妄动,然后就出门找杨洁,找了一圈没找到,于是他回到房间,发现李美丽已经逃到了厕所。
杀红眼的王志健换了把刀,开始砍厕所的移动门,最终李美丽被刺多刀,没了动静。
行凶结束后,他突然听到“咚”的一声巨响,随即来到阳台看到了跌落地面的杨洁,知道对方已经没救了。
事后他准备收拾行李逃走,没想到警方很快赶到并封锁了大楼,他只能回到房间,也就是这时候,他手上的血液沾到了防盗框上。
王志健承认,张梦、冯建宇的死确实是他干的,李美丽幸存在他意料之外。

张梦、冯建宇、李美丽
但是他已经不记得为何要向她们出手,他说当时头脑一片空白,直到事后洗澡时,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至于杨洁,他坚决否认是他推下楼的,并说完全不记得对杨洁动过手。
可实际上并非如此,警方对房子进行了全方位的取证,认为王志健所说的并非全部事实。
首先,杨洁的手上有多处刀伤,阳台外墙上靠近嵌在上面的竹竿附近有血迹残留,经检测属于杨洁。
检方认为,是杨洁逃到阳台后,试图拽住外侧的竹竿逃避追杀,可这被王志健发现了,所以用刀疯狂砍其手指,致其坠楼身亡。
也就是说,杨洁的死,也是王志健所直接造成的。

王志健
其次,幸存的李美丽,作为唯一的人证,否定了王志健的口供。
王志健说,是杨洁和李美丽主动开了门,他为了灭口才冲了进去。
可是李美丽说,当时和母亲听到声响,很是害怕,正在犹豫要不要报警时,王志健就拿着刀到冲进了房间,随即就是疯狂的乱砍。
当时杨洁趁乱逃出房间,李美丽已身受重伤,但还是拚命踢了王志健一脚,才抓住了躲进卫生间的机会,而王志健换了把刀,砍坏厕所的门继续行凶。
警方从杨洁房间的门把手上,找到的血迹残留正是属于王志健,张梦和冯建宇的混合血液。
这说明,李美丽所说才是事实,是王志健行凶后,打开了杨洁的房门。
警方对找到的4把刀进行DNA检测,发现杀害张梦和冯建宇的是一把锯齿刀,上面有张梦母女和王志健的混合血液。

证据
对李美丽和杨洁行凶的,则是一把菜刀,这说明,王志健在对张梦母女行凶后,特意到厨房换了刀。
他先是拿起了一把刮刀,可能觉得不够锋利,然后丢进了洗衣机,所以上面也只有张梦母女和王志健的混合血液。
最后选择了一把菜刀冲进隔壁的房间,也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血液留在了门把手上。
至于王志健所说,已经不记得为何对她们出手,说自己头脑一片空白,也不是事实。
因为事后他还洗了澡,换了衣服,简单处理了伤口,藏起凶器,收拾行李准备跑路,说明他很清醒。
而且警方了解到,王志健对张梦的感情应该早已破裂,这从他身上的纹身就可以窥见一二。
2007年5月的时候,王志健将张梦的头像纹在后背,可大概8个多月后,两人闹了矛盾,王志健在左右胳膊上分别纹了一个死神和一条毒蛇。

分别纹了一个死神和一条毒蛇
警方认为,他在暗示,张梦就是那条毒蛇,或许在他心里,早已对张梦怀恨在心了,关于螃蟹的争吵,不过是导火索罢了。
审 判
2011年11月22日,经过了漫长时间的调查取证,审判终于在新加坡高等法院开庭。
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3年多,案件在新加坡和中国早已闹得沸沸扬扬。

媒体报道
对于凶手王志健的罪行,众人也早有自己的定论,本以为审判只是走个过场,可没想到,案情却出现了重大变化。
辩方在法庭上表示,王志健杀害张梦和冯建宇虽然是事实,但其中另有缘由。
说王志健长期遭受张梦的控制,尤其在新加坡过着屈辱的生活。
再加上失去工作和所有积蓄,和遭受张家人的各种骚扰、威胁 ,长期情绪抑郁,患有适应障碍。
总之意思就是,王志健在精神错乱,极度愤怒,失去自制力的情况下行凶的。
而且王志健表示,已经不记得案发的具体情形,这和精神障碍确实有点类似,在创伤刺激下,不自觉丧失了那部分记忆。
辩方的精神病专家谭博士Tommy Tan ,还引用了其他精神障碍方面的文献来支持他的理论。
因此辩方认为,针对张梦和冯建宇的谋杀指控,王志健具有减轻责任的情节,理应判处过失杀人罪。

法庭上
这样,他最高的刑期就是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2年11月30日,在控辩双方提交证词的4个月之后,高等法院作出判决。
法官结合心理医生的报告,认为王志健的屈辱经历,确实存在减轻责任的情节,他是在失控的情况下导致了惨剧。
同时,对冯建宇举起屠刀,法官也认定,他当时依旧处于失控当中,而且不知道门口所站之人的身份,只知道是个人。
因此法官认为对这张梦母女的死,王志健只负有过失杀人罪。
而针对杨洁的死,法官认为,这其中并没有减轻罪责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