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在调查76名年龄介于17至66岁之间的个人,怀疑他们参与了非法放贷活动。此次调查是继2025年11月24日至28日开展的一次打击非法放贷行动后展开的。
在为期五天的行动中,刑事侦查部门及七个陆路警区的警员在全岛范围内展开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有五名嫌犯涉嫌上门骚扰债务人,另有30人疑似担任“跑腿”,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活动。
其余41人则涉嫌开设银行账户,并将自身的ATM卡、个人密码(PIN)及/或网上银行令牌提供给非法放贷者,以协助其进行非法放贷活动。
目前,警方正对所有涉案人员展开进一步调查。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该人将被推定为协助非法放贷业务。首次被定罪者,若涉及经营或协助非法放贷业务,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罚款不少于3万元、不超过30万元,并可处以不超过六下鞭刑;若涉及代表非法放贷者实施或企图实施骚扰行为,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罚款不少于5,000元、不超过5万元,并可处以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将继续严厉执法,打击一切协助非法放贷集团的行为,包括那些开设或出借银行账户以协助非法放贷者的人。任何允许自身银行账户被非法放贷集团用于交易的人,一旦被查实,将面临刑事起诉,并被禁止使用ATM及网上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非法放贷者往往不择手段,对借贷人及其家人实施持续且危险的骚扰行为,例如纵火、泼漆、用链条或自行车锁封锁大门以限制住户出入。警方呼吁公众切勿接触非法放贷者,切勿以任何形式为其工作或提供协助。外籍人士若被发现曾向非法放贷者借款,或因协助非法放贷而被定罪,其学生准证或工作准证将被取消,并可能遭遣返出境。
公众若怀疑或掌握任何有关非法放贷活动的线索,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网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线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12月4日 晚上8时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