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三读通过国有土地保护法案

国会三读通过国有土地保护法案。今后在国有土地进行违法行为,将面对更严厉的刑罚。
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拉哈尤在国会为法案提出二读时表示,法案一旦通过将能建立全面的执法框架,以更好地支持土地管理局保护国有土地不被滥用和破坏。
国有土地保护法令将取代现有的国有土地非法侵占法令。
在新法令下,在国有土地上进行非法清理和挖掘、未经许可围起国有土地搭棚种菜,及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将从原有的不超过5千元,增加到5万元。违例者同样可面对长达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拉哈尤说,违例者被定罪后如果继续违法,也会面对每天500元的罚款。使用车辆非法倾倒垃圾的人如果再犯,也将面对更高的罚款。
拉哈尤说,新法令规定的赔偿范围比原有法令更广泛。
拉哈尤说,法案的一项新条文规定:法庭可下令违例者,就公用事业局或电力和煤气持牌者因法庭下令停止供电、煤气或水供所承担的费用,向政府作出赔偿。
此外,执法人员无须经由法庭程序申请驱逐令,而是可以直接向违例者发出违规通告,要求停止违例行为,包括:离开国有土地范围,或拆除违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