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3月17日宣布,两名因涉嫌洗钱犯罪而被定罪的前银行客户经理,已收到严厉的从业禁止令。
鉴于其行为的严重性,MAS对26岁的王启明下达了长达16年的从业禁止令,对36岁的刘凯则下达了7年禁止令。
根据禁令,王启明与刘凯将被全面禁止从事任何受MAS监管或授权的金融活动与业务,不得参与任何金融机构的管理,亦不得担任金融机构的董事、合伙人或经理。
此外,两人还被禁止成为或增持任何公司制金融机构的实质性股东。
王启明与刘凯均为中国籍。两人于2023年8月因卷入一起重大洗钱案而被定罪。
前花旗银行客户经理王启明于2025年10月被裁定犯有四项罪名,包括伪造文件、洗钱及妨碍司法公正。他为已被定罪的洗钱主犯苏宝林保管了高达48万1678新元(约合37万7100美元)的赃款,另有六项指控作为量刑参考。最终,王启明被判处两年监禁。
同月,前盛宝银行客户经理刘凯因使用伪造文件欺骗私人银行,被裁定一项罪名成立,获刑四个月。
MAS表示,基于二人所犯之罪,已充分认定其不符合《金融服务业与市场法案》中关于“适当人选”的标准,故依法施以重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