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新加坡不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中国说的话对新加坡在道义上有很大的影响。
看样子,新加坡还要做几年的殖民地。外交还在英国人手中,新加坡不能签订条约。但我希望华侨(人)问题在新加坡与中国之间直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目前不能签订协议应该怎么办?你们的经验多,请问以采取什么办法为好?
总理:感谢你说到这一个实际问题,你为新加坡的独立,并且是把各民族包括在一起的独立而努力,我们表示钦佩和支持。使新加坡的所谓华侨(人)(已取得公民权者)和华侨(无公民权者)参加新加坡的独立生活(活动)是值得做的事。这样对新加坡有好处,你的努力方向是值得我们称赞的。
尽管你不是首席部长,但是有代表性的人物,劳工阵线主席,我们很愿意跟你交换意见。华侨问题最好当然是订立协议,在为订立协议之前也可以采取临时办法。我们还有时间研究,在你离开中国以前总可以找到订立条约以前的临时办法。
马:在明年年初获(或)今年12月内就可以使新加坡23万中国人得到完全的公民权。去年4月我在这问题上的努力失败了。去年12月在伦敦时,英国同意给予这些人公民权,但是他们把这项权利列为宪法的一部分,要就是由我们接受整个宪法,不然英国就整个不给。结果我们全部未接受。今年12月内将使愿意取得公民权者得到公民权。如果阁下在公开场合,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或其他适当场合公开说明四项原则,将大大消除东南亚一般人的疑虑。这些原则如果不公开,东南亚一般人都认为中国有扩张野心。
总理:临时的解决方式可以研究,你刚才提到的方式也可以研究。你可多与外交学会的人接触,与他们多谈谈新加坡的特殊情况。总可以找到适当的方式。我们从一方面考虑,你也提出另一方面的考虑,这样考虑可以更全面。
马:我保证将给予一切帮助,来到这里,我必须承认遇到我未意(预)想到的友谊和谅解。新加坡是一个小国。新加坡所要求的是与邻邦和平相处,这对新加坡的生存是必要的。昨天陈付(副)总理澄清了许多问题,今天阁下重加肯定。新加坡与中国建立友好关系完全有可能性。我一切都愿意听外交学会的安排。
总理:许多问题我们还可以交换意见,你可先到各地看看,比如先到东北或西北看看,也许还会发现更多的问题,你回来时我们还可以交换意见。
马:光是新加坡的问题已经够多了。
(原注一)现在马来亚联合邦首席部长。
(原注二)这里指的是陈付(副)总理。
注释一(林恩和加注)
……略去
6 马歇尔(1908-1995),新加坡译名是马绍尔(David Saul Marshall),犹太裔新加坡人,著名律师、政治人物,1955-1956出任新加坡首席部长。曾任新加坡劳工阵线主席,是新加坡工人党创始人。1978-1993任新加坡驻法国大使。
7 中国总理恩来在1955年4月16日搭乘印度国际航空公司包机“空中霸王”,从仰光飞往雅加达,拟出席在印尼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因槟城至雅加达途中气候恶化,临时改道到新加坡,在新加坡加冷机场休息2小时25分,再续程飞往雅加达。停留期间受到英国驻新加坡最高专员麦唐纳接待。
8 我相信马绍尔当时说的是“merdeka”,这个词的意思是独立,不过结合当年马来亚联合邦的政治情况,应该是说“自治”。1955年7月马来亚联合邦举行首次联合邦立法议会选举,选出52位立法议员。东姑阿都拉曼领导的联盟取得51席,联合邦第一次出现民选的自治政府。
9 拉赫曼在新马的译名是东姑阿都拉曼(TengkuAbdul Rahman),是马来民族全国统一机构(简称巫统UMNO)的领导人。他在1955-1957年间出任马来亚联合邦首席部长,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取得独立后,出任马来亚联合邦首相。
10 指的是“华玲和谈”,1955年12月28日为了解决马来亚的紧急状态,结束马共发动的游击战争,马共代表陈平与马来亚联合邦代表东姑阿都拉曼和陈祯禄以及新加坡代表马绍尔举行三方和平谈判,地点在马来亚霹雳州的华玲(Baling),史称“华玲和谈”。和谈最后破裂是因为东姑提出的投降条件不被马共接受。
……略去
12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提出的外交纲领性政策,最初是由中国总理于1953年会见印度代表团时提出,成为后来处理中印关系和中缅关系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55年4月在印尼举行的万隆会议,发表《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宣言》,其中就包括这五项原则。
13 中国在清末引进国际法,在1909年颁布《大清国籍条例》,从而为保护海外华人华侨提供法律依据,一改以往拒不承认海外华侨身份的政策。《大清国籍条例》采取的是血统主义国籍法(Jus sanguinis),凡是有中国血统关系(即父母有中国血统)的人,无论是否生于中国均属中国人。中华民国成立后,基本延续清朝国籍法主张,因此海外华人理论上都是中国公民,同时也可保留居住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修改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海外华人取得当地国籍后,必须放弃中国国籍。
周总理第二次接见新加坡首席部长马歇尔谈话纪录
时间:1956年10月9日下午3时至5时
地点:中南海西华厅
陪见人:张奚若、廖承志、乔冠华、吴茂荪
(本文未经总理审阅,如有错误,由纪录整理人员负责)
总理:住得怎样?
马歇尔(以下简称马):令人神往!
总理:快两个月了吧?
马:到星期天两个月,陈先生一直跟我在一起,作我的向导。
总理:那么没有个人zi由吗?
马:我需要他的帮助,我不能讲中文。
总理:两个月应该可以讲几句了。不会到街上去走走吗?
马:会讲“很好”,这是很有用的话。会到商店买点东西,到东安市场买玉器。
总理:在上海怎样?
马:在上海买了一个玉石香炉,很好。
总理:没有到他们几位家里去拜访吗?在上海见到了荣毅仁1吗?
马:到张会长2家里去过,在上海到郭先生(郭隶活)3家里去过,他有一个女儿嫁给新加坡一个百万富翁4,我可以告诉他女儿,他生活得很好。
总理:跟他谈了一谈吗?
马:跟郭先生,刘(念义)先生5,南洋烟草公司的简先生6一起谈了谈,他们都说英文。我听说你见过新、马贸易考察团。
总理:跟他们谈了两个钟头,谈的一些话报纸报道有些走了样。
马:新加坡有4个记者参加了接见,但他们都没有纪录,因此报道不一。英国路透社记者漆德卫7很兴奋,去找叶平玉8,他的报道唯一正确。
总理:第二天我又与漆德卫等4个英国记者谈了一次,漆德卫的报道一般还好,有一两处错误。我对他们说的是,英国如愿意作新、马的朋友,就应该承认新、马完全独立,这样就有可能指望新、马还留在大英联邦内。我两次都这样说的,漆德卫的报导里加了“继续”一词,即“继续做新加坡、马来亚的朋友”,这就有些区别。头一天谈话的报道则直接说英国是新、马的朋友。我的话你同意吗?
马:完全同意。五星期前,在新侨饭店一次鸡尾酒宴会上,你叫漆德卫过来,对他说,如果新加坡各种族团结一家(致),新加坡在英联邦内独立的愿望一定能够实现。
你的“在英联邦之内”的话在新加坡引起很大激动。因为实在说,在新加坡最怕的还是中国(华)人,你的这种说法最清楚地表明中国对新加坡无阴谋,所以很受欢迎。有人说:要说这是陷阱是不现实的。
在新加坡其他各族人对中国(华)人的确担心,虽然我觉得这是荒谬,但是事实。你的话使他们安定(心),不担心中国的威胁。基于同一原因,我希望你就华侨政策问题发表声明,以表明中国不但不侵略,而且很合理(理性)。我希望你能了解当地人的心情。要知道中国人(华人)在新加坡占76%,在马来亚占40%。你们如果要搞翻新加坡,你们是能够的,你对漆德卫的谈话对新加坡的稳定有帮助,如你能发表声明,一方面可帮助华侨(华人)取得公民权,一面也可使其他各族人免于忧虑(顾虑)。
去年4月,英国同意给居住10年以上的中国人(华人)以公民权,虽说要居住10年以上,实际是全部、因为中国人(华人)都是10年以前到新加坡的。英国最初不同意,经争取后,5月间英国已同意,并列入宪法草案,所以公民权问题是一定可以解决的,如果你发表关于华改策的声明,将给新加坡稳定。
总理:10年前到新加坡的有多少人已取得公民权?听说有大部分人未取得公民权,是有(否)实有其事?
马:新加坡125万人,中国(华)人96万,占76%,可分作三类,第一类,有50万是21岁以下未成年的人,这些人到满21岁时,依法就是英国臣民,有完全的公民权。第二类,约20万至25万人有公民权,其中一部分是在新加坡出生的,一部分是归化的,归化的很少,因为进行规划(归化)要花很多钱,要5个介绍人,要报告5年的情况,包括财产情况,须经警察调查,并且宣誓,因此很少中国(华)人愿意归化。第三类中国(华)人是23万成年人,都是1910-1949年到新加坡的,现在他们第一次愿意做新加坡公民,过去英国当局要他们归化,许多人就没有钱办归化。我们政府上台后,提出三项政策:(1)各民族有同等教育权;(2)规定四种语言(包括中文)为正式(官方)语言;(3)公民权。现在前两项已实行,只剩下公民权问题。有趣的是,去年5月连马来人都不敢公开反对给予这些人公民权,实际给予公民权问题各方面已经接受。这种问题解决后,在两年内各地将设一些机构,中国人(华人)到那里去宣誓,说自己在新加坡已居住10年以上,愿意效忠于新加坡,就可以取得公民权。我所说的是新加坡的情况,马来亚联邦(联合邦)的情况是不同的。
总理:宪法是怎样规定的?
马:宪法草案现在还是秘密的,去年5月所有政党都同意。宪法草案规定,在1957年4月到1959年4月两年之内,所有在新加坡住了10年以上的外国人,只要宣誓完全效忠于新加坡,并永远在新加坡居住即可马上取得公民权,不用缴费,不用介绍人。在这两年内手续非常简单,两年以后当然要采取正常的归化手续。这是去年所规定的,我相信现在宪法草案上对这点仍会保留。
总理:你所谓正常的归化法是怎样的?
马:英国在1952年搞了一个现行的归化法,规定居住5年,说明父母血统,说明财产状况,经过警察调查,要五个介绍人,限制很严。新加坡独立后将有自己的规定。刚才所说的宪法的规定是为了使成千成万的人能够做新加坡公民,以后则应按正常的归化法办理。
总理:就是说以后你们一方面不会继续用英国的归化法,一方面也不能像宪法规定那样简单。
马:是的,宪法的规定是要解决23万中国(华)人的公民权问题,手续的规定只是一种形式。一方面要使每个人可以做新加坡公民;另方面也要考虑他可能不愿意做新加坡公民,不愿意者两年以后可按其他办法办理。
总理:刚才所说的三类人以外的呢?是否祖代在新加坡?
马:马来人约12万,印度人约5万,还有混血人,我记不清这些数字了。印度人、印尼人也有一些没有公民权的。
总理:取得公民权的是太少了,应该多些。
马:有58万人是在21岁以下的,中国(华)人是男的先到新加坡的。男的赚了钱以后,女的才去。新加坡人口大增是在1940年以后,新加坡实际是一个未成年(年轻)国家。
总理:是很有希望的国家啰!
马:但愿如此,到1960年大部分都满21岁了,选民将大增。
总理:中国人中是否有不愿意取得新加坡籍的?
马: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我只能提第二手(间接)的意见,1955年4月以前,大部分人是不愿取得新加坡籍的,以后他们看见通过选举可以取得权利,他们都有兴趣了。我的意见是,他们现在都愿意取得公民权。马来亚联邦(联合邦)是不给这些人公民权的,可是新加坡给。因此报纸都在要求公民权,不愿要公民权的很少,他们可能有些犹豫。如果中国发表声明,会促进他们取得公民权,有助于新加坡的稳定。坦白说,新加坡中国(华)人占76%,除非其大多数人都效忠于新加坡,否则新加坡是站不住脚的。我认为应给他们以充分的权利。他们属于新加坡,新加坡也属于他们。
总理:我赞成这个意见。
马:关于这个问题,我第一次与您见面谈话时就感到高兴。如果你能非正式地发表中国对华侨的政策,那不仅对于新加坡、对其他国家也是有很大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