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3岁本地男子因虐待继女而被控三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罪名。案发时,受害者年仅7至10岁。
虽然妻子向警方报案,但被告依然对受害者进行第三次暴力行为,将她踹倒并导致她被扬声器割伤,造成大量流血,需要缝针和住院10天。法庭在被告认罪后判处他一年监禁。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官禁止媒体报道任何可能泄露被告和受害者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情显示,被告于2019年2月8日晚上9时首次虐待受害者。当时,被告将受害者举起并摔在地上两次,导致受害者右手肘和背部受伤。被告因此受到调查,但他再次犯罪。
在2021年8月9日晚上8时半放工回家后,被告问受害者是否吃过晚餐。当受害者回答吃了晚餐后,被告发现微波炉里的意大利面完全没有动过,愤怒地指责受害者撒谎,并将她踢倒。被告以为受害者在装可怜,又踩在受害者的身体上。后来,受害者感到疼痛,被告帮助她擦了药油。被告的妻子回家时闻到受害者身上有药油味道,询问后发现被告对受害者使用了暴力,并报警。
然而,被告并没有收敛行为。在去年1月29日晚上6时,被告发现受害者撒谎。当时,受害者声称她刚刚开始玩平板电脑,但实际上她早上就开始玩了。被告因此生气,踢了受害者两次身体左侧,导致受害者摔倒时被扬声器的一角割伤眉毛右侧。受害者因伤势严重需要缝针,并住院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