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公司会被用来洗钱 董事仍合作从中获利被控

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女子明知所注册的公司会被不法分子用来洗钱,仍同对方合作以从中获利,周四(16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的文告说,涉案的41岁女子是一家本地注册公司的董事。
调查发现,这名女子在2019年12月到2020年2月间,同一名38岁男子达成协议,女子以自己的名义在新加坡注册公司和开设四个企业银行户头,男子则承诺给与金钱利益。
尽管当时女子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对方从事犯罪活动,有关协议有助于男子处理犯罪所得,但女子仍然答应。
调查显示,女子开设的其中三个银行户头后来被用于处理来自海外的诈骗所得,总额达44万3700多美元。
女子将被控五项罪名,包括三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名、一项串谋诈骗的罪名和一项抵触《公司法》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