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男子申诉,小贩上门推销榴梿,半推半就之下,他花了345元买了4个榴梿,对方还赠送了一个,岂料却是烂榴梿,感觉上当。
住在芽笼峇鲁第56座组屋的冯先生(58岁,房产经纪)联系《新明日报》,指上周六(25日)有人上门推销榴梿。冯先生说,事发当天下午2时许,一名30多岁男子带着一大袋榴梿敲门,问他是否有兴趣购买。
“听到说有榴梿,我打算买几个解解馋,询问对方是否有口味偏苦的,他马上说有,但是没说明品种。随后,他说每公斤18元,我觉得价格可以,就同意购买。”

冯先生指榴梿的品质差。(受访者提供)
冯先生说,他当时说只要两个榴梿,对方却说最少4个,还说会免费赠送一个。
“我并不太情愿,但拗不过对方,就无奈同意。他动作很快,手起刀落就开好一个,但没让我尝味道。”
冯先生说,对方只在榴梿上开了一道口,迅速展示一下,然后就收了起来,还不断夸赞品质好。短时间内,男子就开好了4个榴梿,总重量是19.8公斤,并让冯先生支付356元。
“我感觉自己间接被逼迫消费,对方还专挑大的榴梿,明显有意‘砍菜头’。我质问对方,对方却说是我自愿的。”
为缓和气氛,男子赠送了一个榴梿给冯先生,并减价到345元。

冯先生花了345元买榴梿,感觉不值得。(受访者提供)
冯先生说:“我十分不满,付了钱后就让对方离开。随即,我也立刻品尝看看,发现免费赠送的榴梿难以入口,其他4个榴梿的味道和口感也一般,根本与价格不符。”
冯先生追下楼找到对方对质,男子坚称榴梿的品质一流,态度强硬。
“最后,我也只能不了了之。”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有男子在义顺一带的组屋区挨家挨户卖雪糕,有居民深感不妥,放上网投诉。当时,食品局受询时指,在环境公共卫生法令下,无执照挨家挨户销售商品属于违法行为。
公众遇上可能违规的食品供应者时,可通过网络表(https://csp.sfa.gov.sg/feedback)向食品局举报。若取得足够证据,当局将毫不犹豫对违规者采取行动。
冯先生告诉记者,他并非斤斤计较之人,但对方的做法实在让他不齿。
“我体谅他做生意赚钱不容易,他非但不老实,榴梿的品质还这么差,让我难以忍受。”
冯先生说,当时扬言要报警,对方也丝毫不惧。
“我其实也不愿事情闹大,加上当天还有其他事情要忙,便不再与男子争执。”
他强调,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其他公众,遇到类似情况务必谨慎,莫要成为冤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