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16日接到报案
网上联系男子用人民币兑换新币
受害者将近5万人民币转到指定银行后
两名被告没有给新币拔腿就跑
因欺诈罪被控上法庭

警方调阅监控逮捕两名嫌犯
年龄分别是32岁和33岁
警方从他们那里起回了4570新币
其余款项已被转到其他海外银行户头

据新加坡法令,洗钱罪最长十年监禁及最高50万元罚款;无照经营任意种类付款服务罪名,罚款高达12万5000元,或最长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欺骗罪最长10年监禁,另加罚款。
如不幸被骗,要立即向新加坡警方报警,并联系本人开户银行,采取冻结账户、追讨或其他止损措施。必要时,要向本人国内户籍地公安机关报警(报警电话110),本人无法直接报案的,可通过国内亲属报案。
任何关于这类案件的线索,公众可通过警方热线1800-255 0000或上网www.police.gov.sg/iwitness举报。
新加坡反电信诈骗热线电话:1800-7226688
如需核查有关文件,请拨打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求助电话(0065-92971517)或拨打12308领保求助热线(008610-12308)。

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新闻网,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