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从2026年9月15日起,向持牌放贷人申请无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将拥有强制性的三个工作日“冷静期”。如果借款人重新考虑后认为不需要这笔信用额度,可以在此期间申请取消贷款,且成本将大幅降低。
法律部(MinLaw)在周一(8月31日)宣布了这一举措。法律部表示,冷静期将适用于所有持牌放贷人的无抵押贷款,但商业贷款除外。该冷静期为三个工作日,不包括新加坡的周六、周日及公共假期。
在新框架下,在冷静期内取消贷款的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而持牌放贷人仅被允许保留部分贷款审批费,用于覆盖运营成本和尽职调查费用。
具体标准如下:
对于5,000新加坡元(约4,000美元)及以下的无抵押贷款,若借款人在冷静期内取消,放贷人最多可保留50新加坡元,但不得超过原收取的贷款审批费。
对于5,000新加坡元以上的贷款,放贷人最多可保留贷款本金的3.5%,但同样不得超过原收取的贷款审批费。
目前,如果借款人取消贷款,持牌放贷人被允许保留全部贷款审批费以及任何已产生的利息。
在新规下,借款人仅需偿还扣除预付审批费后实际到手的本金,以及放贷人被允许保留的那部分审批费。
法律部表示:“将不会收取任何利息,借款人偿还的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
持牌放贷人是指根据《放贷人法案》获得许可的放贷机构。他们不得通过短信、电话或社交媒体平台招揽贷款业务。在发放任何贷款之前,他们必须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与借款人面对面会面,对借款人的身份进行实地核实。
为了方便理解,以下是一个新框架下的模拟场景:一名借款人申请1,000新加坡元的贷款,在扣除10%(100新加坡元)的预付审批费后,实际收到900新加坡元。
如果该借款人在冷静期内取消贷款,他最多需要偿还950新加坡元(包括到手的900新加坡元,以及放贷人被允许保留的50新加坡元审批费)。
法律部表示,该框架是在与代表持牌放贷人的新加坡信贷协会(Credit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协商后制定的。其目的是给借款人时间重新考虑那些可能出于冲动而做出的信用决策,同时确保放贷人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获得合理补偿。
法律部指出,持牌放贷人需要时间调整其流程和系统,政府将与相关方密切合作,确保新框架顺利实施。
隶属于法律部的放贷人登记处已在4月份更新了专业服务手册,鼓励持牌放贷人采取对借款人更友好的做法,例如:为按时还款提供激励、提供数字化工具帮助借款人管理贷款,以及通过贷款重组或转介至社会服务机构来帮助陷入困境的借款人。
法律部表示,将继续在保护借款人与维持合法信贷渠道的可获得性之间寻求平衡。
持牌放贷人的名单可在法律部官方网站的放贷人登记处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