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16日接到報案
網上聯繫男子用人民幣兌換新幣
受害者將近5萬人民幣轉到指定銀行後
兩名被告沒有給新幣拔腿就跑
因欺詐罪被控上法庭

警方調閱監控逮捕兩名嫌犯
年齡分別是32歲和33歲
警方從他們那裡起回了4570新幣
其餘款項已被轉到其他海外銀行戶頭

據新加坡法令,洗錢罪最長十年監禁及最高50萬元罰款;無照經營任意種類付款服務罪名,罰款高達12萬5000元,或最長3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欺騙罪最長10年監禁,另加罰款。
如不幸被騙,要立即向新加坡警方報警,並聯繫本人開戶銀行,採取凍結帳戶、追討或其他止損措施。必要時,要向本人國內戶籍地公安機關報警(報警電話110),本人無法直接報案的,可通過國內親屬報案。
任何關於這類案件的線索,公眾可通過警方熱線1800-255 0000或上網www.police.gov.sg/iwitness舉報。
新加坡反電信詐騙熱線電話:1800-7226688
如需核查有關文件,請撥打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求助電話(0065-92971517)或撥打12308領保求助熱線(008610-12308)。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