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起令人痛心的虐童案近日有了新进展。曾因虐待亲生儿女,导致五岁女儿艾莎丧命,而被判处 35 年监禁的 45 岁男子,在上诉后不仅未获减刑,反而被加重刑罚,改判终身监禁。
新加坡虐童案再判:原 35 年刑期男子上诉失败,改判终身监禁

2024 年,该男子在高庭承认误杀、虐童和销毁证据等共六项控状,原被判处坐牢 34 年半,并被判处打鞭 12 下。后因他被诊断患有椎间盘退化病和椎间盘压缩神经,不适于接受鞭刑,高庭改判其额外坐牢半年。
男子不服原判,提出上诉。其代表律师指出,被告起初面临谋杀控状,控方将指控减轻至误杀后,被告选择认罪,且在还押期间积极参与工作坊和课程进行自我改造,同时主动向警方坦承罪行,提供了部分关键案情,因此恳请法官改判其坐牢 25 年半至 30 年。
然而,控方反驳称,艾莎因被告的残忍行为失去生命,被告在杀害艾莎后,企图掩盖罪行,面对警方调查时撒谎,直至证据确凿才招供,其悔意几乎毫无作用。当案件性质严重恶劣时,认罪因素不能取代惩戒和对社会的阻吓作用。

尽管控方未上诉,但法庭要求控辩双方就案件是否构成最严重的误杀案之一、是否应判处终身监禁进行陈词。控方认为,鉴于被告罪责深重,判处终身监禁并非不恰当,即便控方未上诉,法院也有权酌情加重刑罚。被告律师则坚持认为,35 年监禁已是重刑,判处终身监禁不适用于本案。
最终,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三司驳回被告上诉。三司认定被告未展现出真诚悔意,不能因认罪就大幅减刑,遂将其一项误杀罪的刑期从 15 年监禁加重至终身监禁,同时维持原判的打鞭 12 下。考虑到被告身体状况,此前以坐牢半年替代鞭刑的裁决也予以保留。三司后续将发布书面判词,详细阐明裁决理由。
这起虐童案发生在 2015 年至 2017 年 8 月间,地点为一房式组屋单位。被告及其妻子长期虐待子女,行径令人发指,包括将子女赤裸禁锢在家中厕所,一天仅提供两餐,致使小姐弟饿到吃自己的粪便和床褥填充物。
法庭上播放的监控视频显示,被告在短短 16 分钟内,如拳击手般挥拳重击艾莎多达 86 次,艾莎如同人肉沙包,法医鉴定其死因是头部受钝力创伤。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小儿子,法庭最初禁止媒体报道可能泄露受害人和被告身份的信息,后法官修改禁令,允许公开艾莎的名字,希望公众铭记她的遭遇。
目前,艾莎的继母(34 岁)也被控六项控状,案件仍在审理中。这一案件再次敲响社会对儿童保护的警钟,也彰显了法律对严重虐童犯罪严惩不贷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