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18岁青年涉嫌为大耳窿跑腿,向欠债人进行骚扰,并在组屋单位外泼漆和留下讨债字条。他在星期五(5月31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在星期四(30日)发布的文告中表示,警方在星期二(28日)上午11时50分接获报案,称蔡厝港弯一住宅单位的门口被泼白漆和绿漆,并且在单位外留有讨债字条。
通过调查和查看警方电眼记录,裕廊警署的警员迅速确认了涉案者的身份,并在29日逮捕了一名18岁的涉案青年。初步调查显示,该青年还涉嫌在武吉巴督22街和吉丰弄(Keat Hong Close)参与了其他大耳窿骚扰案件。
被捕的18岁青年是法迪,他在星期五被控一项违反放贷人法令的罪名。控方请求将被告关押,以协助警方进一步调查。
法官批准了控方的申请,命令将被告关押一周,案件将于6月7日再次开庭。根据放贷人法令,替大耳窿进行骚扰活动的初犯者一旦被判有罪,可能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罚款5000元至5万元,以及最多六下鞭刑。警方强调,他们对大耳窿骚扰活动采取零容忍态度,对于蓄意破坏公物、扰乱公共安全和安宁的人将依法严惩。
警方呼吁公众远离非法放贷者,不要协助他们或与他们有任何牵连。如果公众怀疑或知道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以拨打999或“X-Ah Long”热线1800-924-5664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