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18歲青年涉嫌為大耳窿跑腿,向欠債人進行騷擾,並在組屋單位外潑漆和留下討債字條。他在星期五(5月31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隊在星期四(30日)發布的文告中表示,警方在星期二(28日)上午11時50分接獲報案,稱蔡厝港彎一住宅單位的門口被潑白漆和綠漆,並且在單位外留有討債字條。
通過調查和查看警方電眼記錄,裕廊警署的警員迅速確認了涉案者的身份,並在29日逮捕了一名18歲的涉案青年。初步調查顯示,該青年還涉嫌在武吉巴督22街和吉豐弄(Keat Hong Close)參與了其他大耳窿騷擾案件。
被捕的18歲青年是法迪,他在星期五被控一項違反放貸人法令的罪名。控方請求將被告關押,以協助警方進一步調查。
法官批准了控方的申請,命令將被告關押一周,案件將於6月7日再次開庭。根據放貸人法令,替大耳窿進行騷擾活動的初犯者一旦被判有罪,可能面臨最高五年的監禁,罰款5000元至5萬元,以及最多六下鞭刑。警方強調,他們對大耳窿騷擾活動採取零容忍態度,對於蓄意破壞公物、擾亂公共安全和安寧的人將依法嚴懲。
警方呼籲公眾遠離非法放貸者,不要協助他們或與他們有任何牽連。如果公眾懷疑或知道有人涉及非法放貸活動,可以撥打999或「X-Ah Long」熱線1800-924-5664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