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两名男子,年龄分别为48岁和61岁,涉嫌参与一起持危险武器故意伤人的案件。
2025年1月20日上午约7时35分,警方接到报案,称在义顺24巷(Lorong 24 Geylang)附近发生求助事件。初步调查显示,这两名男子疑似与一名26岁男性受害者发生争执,并涉嫌使用金属棍对受害者实施攻击。受害者受伤后意识清醒,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作案用的金属棍已在现场被发现,并作为证据予以扣押。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并结合闭路电视及警方摄像头的影像资料,淡滨尼警区的警员在报案后九小时内迅速锁定两名嫌犯身份,并成功将其逮捕。
两名男子将于2025年1月22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刑法》第324条文,结合第34条文,即“以共同犯罪意图,持危险武器故意伤人”。此项罪名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处罚款、鞭刑,或以上刑罚的组合。
警方对此类公然暴力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任何漠视法律之行为,必将依法严惩。
被扣押作为证据的金属棍照片▼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1月21日 上午11时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