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48歲和61歲,涉嫌參與一起持危險武器故意傷人的案件。
2025年1月20日上午約7時35分,警方接到報案,稱在義順24巷(Lorong 24 Geylang)附近發生求助事件。初步調查顯示,這兩名男子疑似與一名26歲男性受害者發生爭執,並涉嫌使用金屬棍對受害者實施攻擊。受害者受傷後意識清醒,已被送往醫院救治。作案用的金屬棍已在現場被發現,並作為證據予以扣押。
通過實地走訪調查,並結合閉路電視及警方攝像頭的影像資料,淡濱尼警區的警員在報案後九小時內迅速鎖定兩名嫌犯身份,並成功將其逮捕。
兩名男子將於2025年1月22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刑法》第324條文,結合第34條文,即「以共同犯罪意圖,持危險武器故意傷人」。此項罪名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處罰款、鞭刑,或以上刑罰的組合。
警方對此類公然暴力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絕不姑息任何漠視法律之行為,必將依法嚴懲。
被扣押作為證據的金屬棍照片▼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月21日 上午11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