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诽谤案 两部长:言论自由权利不延伸至虚假诽谤性指控

2026/07/19   •   8阅
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与人力部长陈诗龙针对彭博社诽谤案发表强硬回应,直指其报道缺乏事实依据且涉恶意诽谤,绝非新闻自由之掩护。法院已判定其未达新闻专业标准并裁定加重赔偿。本文深度解析言论自由与新闻责任的界限,揭秘这场引发国际关注的法律博弈,带你探讨真相与诽谤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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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左)、彭博社记者罗德蔚(中)和主管能源与科技事务的人力部长陈诗龙医生。(图:CNA)

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和人力部长陈诗龙表示,彭博社诽谤诉讼案与新闻自由无关,言论自由的权利不延伸至毫无根据的虚假和诽谤性指控。

尚穆根和陈诗龙前天(17日)在Facebook发文,针对媒体就诽谤案的提问作出回应。

两名部长表示,高庭已就彭博社诽谤案做出全面且明确的裁决,包括认定彭博社是恶意诽谤、蓄意针对他们两人。高庭也认为,彭博社声称有关报道属于公共利益新闻,只是为刊登相关指控而提出的借口。

部长说,法庭也裁定彭博社未达到负责任新闻工作的标准,报道含多项虚假内容,在缺乏事实依据下做出严重指控,并未给予两名部长公平回应的机会。这些因素也是高庭判加重赔偿的依据。

两人指出,彭博社虽然表示尊重高庭裁决,但同时坚持其报道准确、内容扎实,记者秉持专业操守,编辑程序也符合新闻标准,这样的说辞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彭博社如果真的尊重法院的裁决,那么就应该像任何负责任的机构一样,回应法院的调查结果。否则,彭博社所宣称的对准确性、编辑标准、公共利益新闻和新闻操守的承诺,将显得空洞无物。”

尚穆根和陈诗龙强调,这宗案件并非涉及新闻自由,而是关乎新闻机构是否可以恶意针对个人,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刊登诽谤性指控,并剥夺当事人公平回应的机会。

对此,高庭已明确裁定,这种做法不可接受。

两名部长还说,有些评论员,尤其是西方媒体评论员认为,诽谤诉讼会对新闻工作产生寒蝉效应,但我国的经验并非如此。

“新加坡支持健全的新闻报道和公开讨论,但言论自由的权利也伴随着责任,不应延伸至毫无根据的虚假和诽谤性指控 ,而高庭这次裁决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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