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电召车司机非法在路边载客,被罚款2300新元和禁止驾驶12个月。(8视界新闻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电召车司机非法在路边载客,被罚款2300元(新币,下同)和禁止驾驶12个月。
《8视界新闻网》报导,45岁的电召车司机纳达去年1月,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于新加坡麦波申路的路边载送两名乘客到美智巷,并向两名乘客收取25元的酬劳。
其中一名乘客下车后到附近取回车辆,并在过程中同被告的车子发生碰撞,进而揭发被告非法在路边载客的罪行。
根据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在没有持有效执照的情况下,车辆不能用作公共汽车使用,在路边载送乘客。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把电召车当成德士使用,违法者将面对最高6个月的监禁,或3000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把电召车当成德士使用,并从中赚取酬劳的最高刑罚则是坐牢3个月,或罚款1000元,以及禁止驾驶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