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俊军(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利用已回国的客工银行账户,男子和妹夫共谋帮犯罪集团洗近100万元(新币,下同)的黑钱,双双判入狱。
《新明日报》报道,同是39岁的被告张明和殷俊军各承认3项转移赃款的罪名,另外3项罪名交由法官纳入考量后,各被判入狱33个月。
张明案发时是中介公司的经理,而殷俊军是酒类贸易商的职员。殷俊军是张明的妹夫。
根据案情,张明去年初认识一名叫做“阿翔”的人。阿翔自称是非法赌博犯罪集团的成员,需要张明的银行账户来接收赌注,说是每收1万元能赚200元佣金。

张明。(新明日报图)
张明起初不答应,说不想用自己的银行账户。阿翔知道张明在中介公司工作,因此怂恿他利用客工的银行账户。
张明觉得可行,因此找殷俊军讨论,两人决定用已经离开新加坡的客工所留下的银行账户犯案。
接下来的数月,两人会在客工离开新加坡前收走他们的银行账户,然后将资料交给阿翔。
不仅如此,他们也帮阿翔将银行账户里的赃款转到阿翔指定的加密货币或海外的银行账户。(人名译音)
警方去年6月20日在惹兰大巴窑一带的路障拦下了两人的车,发现车上有超过40万元的大笔现金和71张提款卡。
两人无法交代现金和提款卡的来历,警员当场将他们逮捕。
根据调查,两人接收了一共91万2129元的赃款。警方发现,这些钱不是非法赌注,而是诈骗集团所得。
两名被告至今未做出任何赔偿。
两人各自的代表律师求情时都说,他们真不知道是在帮骗子做事,以为只是收赌注而已,请求法官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