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5月8日)在国会口头答复新加坡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提问时,强调申请者的财富或净值不是评估他们能否获得新加坡公民身份的主要标准。
尚穆根重申,当局会考量一系列因素来评估公民权申请:
A. 申请者为新加坡作贡献的能力
B. 申请者或其企业在新加坡创造的就业机会
C. 申请者拥有的特殊技能或教育程度
D. 申请者在新加坡是否有家人
E. 申请者融入本地社会的能力
F. 在新加坡扎根的承诺
此外,他还提出,不同的评估标准也适用于不同的申请者,取决于他们的背景和情况。
例如,以新加坡公民配偶的身份申请公民权的人,当局对他们所做的评估,不同于那些已在新加坡旅居一段时间,为本地创造就业机会的人士。
那么英语水平呢?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唐振辉指出,英文测试不该为遴选新公民和永久居民单一标准。 唐振辉说,让新公民和永久居民融入的方法,应该更看重融合过程,这也是长期过程。宪法中也列明相关要求,考虑的不只是对新加坡贡献的能力,也包括融入本地社会和在本地扎根的努力。
根据宪法,融合的标记之一,是在工作上具备足够能力使用新加坡四大语言中的任何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