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张伟平。(取自新明日报)
(新加坡讯)涉接受金钱以及性贿赂,移民与关卡局人员不承认所面对的12项控状,昨早法官裁定他其中8项罪名成立,另外4项被判无罪,案件展期下判。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张伟平(49岁)被指在2018年7月至去年7月之间,以帮来自中国的梁青兰(39岁)取得特别准证为由,接受梁青兰提供的金钱以及性贿赂。
另外,被告也被指涉嫌在2019年7月27日至28日之间,接受中国籍女郎成文娟(32岁)提供的免费性服务。对方企图以1500元(新币,下同)贿赂被告,以及曾给被告500元贿款但被拒。
成文娟被控后获得保释,原定2021年9月28日认罪,但却在出庭认罪的一个月前坠楼身亡,面对的控状随之被撤销。
被告共面对12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状,他不认罪,案件之前展开审讯,法官今早宣读裁决。
针对其中8项控状,法官认为涉案的证人梁青兰前后说法一致,没有理由撒谎诬蔑曾帮助过她、又教她如何在被捕后留在新加坡的被告,加上她已认罪服刑,因此供词可信度高。
反观被告逃避问题,证词不可信,因此法官判他这8项控状罪名成立。
由于涉案的成文娟在认罪前坠楼身亡,没能出庭供证,控方没能拿出强而有力的证据证实被告的罪行,因此法官判被告另外4项控状无罪。
控辩双方都需要时间准备判刑陈词,法官将案件展期至6月26日下判。
根据移民与关卡局早前针对媒体询问表示,被告自2020年11月25日已被停职。(人名音译)
被告称收下红包后立马“回礼”,为了不失礼才少回梁青兰20人民币,指这不构成贿赂。
法官说,针对被告曾收下梁青兰在中秋节给的188.88人民币(近39新元)红包,被告称当时有立即回礼,也给她发了168.88人民币。
他称没有全数“退款”,是认为那样可能会被认为“行为失礼”,所以20人民币(近4新元)应视为他善意的贺礼,而非贿赂。
审讯中,梁青兰称在请被告帮忙她留在新加坡时,被告曾暗示要个最新的iPhone手机。
梁青兰称事成后她准备了2100元给被告买手机,但当她叫被告去看手机时,被告反而说要去走走,她便把准备好的现金交给被告,被告则收入口袋。
对此,被告一概否认,也不承认在组屋单位和酒店内接受两次免费的性服务。
被告称向梁青兰贷款,是为了救济已被遣送回国的人,法官不买单。
被告并不否认向梁青兰借7000人民币(1428新元),但却称这些钱非贿赂,而是用来救济已被遣送回国的人,称他们很穷需要帮助。
对于还了1000元后就没有下文,被告称不想一直与梁青兰会面,所以想凑足总数才还。
不过,根据被告在贪污调查局所录的口供,他曾提到他认为梁青兰不会拒绝他的贷款要求,因为他之前曾针对梁青兰取得特别准证的事宜“提供建议”。
法官认为被告的说辞不可信,他应该知道向梁青兰贷款是错的,而对于被告称要帮助已被遣送回国的人的说法,法官也不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