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10月27日),新加坡女孩与网友开房索要1200新元被拒后报警谎称自己被强奸,法庭判罚其缓刑,引发网友热议。

案件发生在今年3月,该林姓(音译)女子在网上约会开房,本来约好200新元的报酬,发生关系后,林某要求对方支付1200新元,被男子拒绝。
随后林某威胁对方,并报警称自己被强奸,报警后还发信息给男子说“你完了”。警方调查后才承认自己撒了谎。
她因涉嫌向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和威胁他人(违反防止骚扰法令)在今年9月被控。两项罪名中,前者可判监禁最长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而威胁他人可判监禁最长6个月、罚款5000新元或两者兼施。
昨天法庭公布的结果是,林某被判12个月的监督缓刑,在此期间,她需要遵守晚上10点至早上6点间的宵禁和接受6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林某父母提供了5000新元的保释金来确保她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
睡够8小时也叫惩罚?
一位网友的说法获得了近300赞(帖子热度才500):要求晚上10点到早上6点待在室内也叫惩罚?这意味着每晚能有8小时的睡眠啊!这应该是礼物!

有其他网友列举了类似案例:印尼女佣告雇主的丈夫强奸自己,因诬告而被判入狱。但本案情况有所不同,林某并未满21岁,且是初犯,所以有资格获得缓刑判罚。
什么是缓刑监视?
根据新加坡《罪犯缓刑法》第5条,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获得缓刑监视:初犯,年满16岁且小于21岁,罪行不涉及法律固定刑罚,但法院会考虑强制最低刑罚或指定最低刑罚的案件。
法院在决定前会参考缓刑官编制的缓刑前报告,评估罪犯的家庭背景、教育/工作情况、社会活动及态度等因素。 缓刑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