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笼公寓内,女屋主因质疑男租客在房间煮东西引发争执,双方互飙粗话后,女屋主持刀对峙,男租客则用杀虫剂喷向女屋主脸部。9 月 24 日(星期三)早上,44 岁的租客陈永新(译音)承认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最终被判处罚款 2500 元。

这起冲突发生在 2024 年 7 月 27 日,地点位于芽笼 40 巷的丽春园(The Sunny Spring)公寓的一个单位内。51 岁的女屋主是该单位的产权人,陈永新则是租住在该单位的租客。
根据法庭披露的案情,事发当天,女屋主发现异常后,向陈永新质问是否在房间内私自煮东西,这一质问瞬间点燃了双方的矛盾。两人先是爆发口角,随后情绪愈发激动,互相飙骂粗话,冲突不断升级,女屋主甚至直接向陈永新挑衅 “是否要打架”。
情绪失控的女屋主随后冲进厨房,拿出一把刀子对着陈永新大喊,试图用刀具威慑对方。陈永新见状,也迅速从自己房间内拿出一瓶杀虫剂,与女屋主形成对峙局面。
对峙过程中,女屋主曾短暂放下刀子,冲突看似有缓和迹象,但陈永新的后续言行再次触怒女屋主,女屋主怒火重燃,再次拿起刀子追向陈永新。女屋主的儿子目睹混乱场面后,急忙上前劝阻,呼吁两人停止冲突,但未能彻底平息矛盾。不久后,双方再次爆发激烈争执,情急之下,陈永新拿起手中的杀虫剂,直接喷向了女屋主的脸部。
庭审中,控方指出,陈永新并非首次涉及违法案件,其过去曾有蓄意伤人、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等前科,存在暴力行为倾向。
不过,陈永新的律师在为其求情时表示,虽然当事人有前科,但这些案件均发生在 10 年前,过去 10 年间,陈永新一直遵纪守法,没有再出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希望法庭能考虑到这一点,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庭综合案件情节、陈永新的前科记录及近期表现,认定其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名成立,判处其罚款 2500 元,以此惩戒其过激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