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会领袖英兰妮表示,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和前议员费沙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伪证一事,因法律时限限制,无法根据法令在本届国会会期采取纪律行动。有鉴于此,国会不会对两人进行惩处。
英兰妮昨天(7日)在国会针对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和前议员费沙在辣玉莎撒谎事件中的行为发表部长声明,说明国会特权委员会的审议结果。
她指出,根据《国会(特权、豁免与权力)法令》,本届国会只有权限惩处本届会期或上一届国会第二会期中发生的违纪行为。
由于撒谎事件是在上一届国会的第一会期发生,目前的第15届国会无法采取行动,对林瑞莲和费沙进行惩处。如果时间顺序有所不同,那她就会提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英兰妮说,这个决定并不代表国会毫无应对之策。国会可以通过动议,对林瑞莲和费沙的行为表示遗憾,否定违纪行为。这和早前对工人党秘书长、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毕丹星提出的动议一样。
不过,她认为,国会已在1月通过对毕丹星的动议,并明确表达和谴责对国会特权委员会撒谎的行为,因此无需进一步采取行动。除非有议员反对,否则事件应该就此了结。
最终,没有议员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