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名男性与9名女性,年龄介于16至64岁之间,因涉嫌参与与多种诈骗案相关的“钱骡”活动,将于2025年6月2日至6日被提控上庭。这些诈骗案包括假冒政府官员、租房诈骗、求职诈骗、假冒朋友来电诈骗以及电商诈骗等。
这41人被控多项罪名,包括在特定情况下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教唆诈骗、教唆未经授权访问电脑资料,以及非法泄露与国家数码身份服务相关的密码或访问代码。
在涉案的41人中,有35人涉嫌出让或出售自己的银行账户,使犯罪集团得以进行洗钱活动。其中一些人涉嫌通过欺诈手段从银行开设个人账户,随后将ATM卡和/或网银账户凭证转交给不明人士。另有人涉嫌非法泄露自己的Singpass账户信息,致使犯罪集团得以冒用其身份开设银行账户。这些人均曾被承诺可获得高达9,000新元的佣金,但最终并未收到款项。
根据《1992年防止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55A(5)条,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罪名,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1871年刑法典》第417条,诈骗罪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1993年电脑滥用法令》第3(1)条,教唆未经授权访问电脑资料,初犯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而根据该法令第8A(1)条,非法泄露与国家数码身份服务相关的密码或访问代码,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对洗钱活动持严肃态度,一旦发现将立即采取执法行动。为避免卷入犯罪活动,公众应坚决拒绝他人借用其银行账户或Singpass账户的请求。同时,切勿轻信那些看似诱人的“快速赚钱”机会,尤其是以出借银行账户或Singpass账户换取报酬的所谓“兼职”。若个人银行账户被用于接收或转移与犯罪相关的资金,账户持有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众如欲了解更多防骗资讯,可浏览www.scamshield.gov.sg,或致电防骗热线1799。若掌握相关诈骗线索,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线提交信息,所有资料将严格保密。
逮捕现场照片 ▼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6月1日 上午9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