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宗教政策

2019/01/29   •   4万阅
深入解析新加坡独特的宗教与世俗主义并存的治理模式:从宪法保障宗教自由到严格限制宗教参与政治,从维护宗教和谐的法律体系到对堕胎、安乐死、同性恋等敏感议题的细致处理,全面揭示新加坡如何在多元宗教、种族共存的复杂社会中维持社会稳定。文章还探讨了宗教空间受限、年轻一代信仰转向“内在宗教”的现象,以及政府如何透过“亚洲价值观”强化国家认同。无论是对东南亚宗教政策的关注者,还是对多元文化社会运作机制感兴趣的读者,这篇深度剖析将带你重新认识一个看似“世俗”实则高度介入宗教生活的社会,并理解其背后的历史、政治与社会逻辑,探索宗教在现代小国治理中的不可替代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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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宗教人口

新加坡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最近2010年普查结果,佛教是最大宗教人口,占总人口33.2%,穆斯林14.7% ,基督教(包括新教和天主教)18.3%,印度教5%,道教10.9%,无宗教人士17%。

新加坡穆斯林主要是逊尼派穆斯林(sunni),跟随沙斐尔(shafii)学派,在穆斯林团体里特定事务可实行伊斯兰教法(shariah law),比如家庭、婚姻等。

基督教徒主要有:天主教、主要的新教教会(Anglicans, Presbyterians, Methodists, and Lutherans),和新加尔文教派(Baptists, Brethren, and Bible-Presbyterians)。

印度教徒主要跟随南印度的风格。

中国传统宗教注重祖先崇拜。

佛教里,大乘佛教比小乘佛教更早出现在新加坡。日本派系的佛教,如创价学会 (soka association)在新加坡发展的很快。

殖民时期的人口调查并没有专门记录宗教人口,新加坡第一次系统性调查宗教人口是在1849年,当时记录的是中国宗教占52%,穆斯林41.6%,基督教3.5%,印度教2.8%。

由于1849-1921年间大量招募外国劳工到锡矿和橡胶种植园的政策,大量中国和印度移民进入新加坡。因此1921年的人口普查,中国宗教占69.4%,穆斯林17.3%,基督教5.2%,印度教5%。早期宗教团体更注重自己内部的事务,只有基督教会尝试向其他宗教人士传教,因此很多华人和印度人改信基督教,而马来穆斯林则不太受影响。

由于政府认为宗教人口分布没有太大变化,1931年是近代最后一次收集宗教人口数据,其后一直到1980年间都没有统计宗教人口。因此2000年的人口普查可见,基督教人口上升很快,而道教人口不断减少。2000年佛教为最大宗教人口占42.5% , 穆斯林14.9% ,基督教14.6% ,印度教 4.0%, 道教 8.5%,无宗教人士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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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宗教人口特点

宗教与种族关系密切。99%的马来族信奉伊斯兰教,但是根据1990年的数据,有12%的印度裔也是穆斯林,所以马来作为民族种族有强烈的宗教同质性,但是穆斯林作为宗教团体,则更加多样化。印度裔也是一样,印度教为其主要信奉的宗教,但是也有一部分是穆斯林或者基督教徒。所以印度教徒(Hindus)作为宗教团体更有同质化,但是印度人作为种族群体则更加多样化。

华族的宗教多样性在新加坡所有种族里最为多元。传统中国宗教如佛教和道家仍然是华族的主要宗教,但是基督教已经替代道家成为华族第二大宗教。也有一部分华人表示没有宗教信仰。更多年轻华人选择基督教而不是道教,或者是选择no religion。更喜欢用英语和接受西式教育的华人更倾向于选择基督教,而习惯用华语和接受华文教育的华人则倾向于中国宗教。

七、新加坡伊斯兰教政策

1. 新加坡的穆斯林管理主要通过穆斯林法律管理条约(Administration of Muslim Law Act )和新加坡伊斯兰教宗教委员会(MUIS)进行。

2. 穆斯林政策

通过教育政策来提高穆斯林的教育水平。为穆斯林领袖,特别是Ustazs提供教育提高项目。

穆斯林有权组织自己的宗教教育。因此穆斯林除了参加公立的世俗教育外,还可以参加伊斯兰学校的宗教教育。

立法保障穆斯林女性的权益,如保障安全、接受教育机会、鼓励自由婚姻、拒绝安排式婚姻。

穆斯林女性有权选择是否带头巾,除了一些需要穿制服的场合不能佩戴头巾外,均可自由选择。不可佩戴头巾的场合有:需要穿校服的公立学校、护士、警察和其他需穿制服的公务员职位。

新加坡保留了殖民时期禁止向穆斯林传教使其改教的法规,同时不在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规范里,因为穆斯林无法自由选择是否改信其他宗教,如要改教须向宗教法庭申请。

新加坡的穆斯林,在生活的一些领域里,受公共法律管理,而宗教相关的事务则由伊斯兰教法庭负责,但是限于穆斯林婚姻、离婚、遗产和其他家庭事务。

3. 新加坡伊斯兰教宗教委员会(MUIS)与政府的关系

MUIS负责指导新加坡总理所有关于伊斯兰教的事务,同时向政府传达穆斯林群体的意见。政府则提供财政资助帮忙修建和维护清真寺。

在穆斯林法律管理条约指导下,新加坡总理可在与MUIS协商后,指定新加坡的穆夫提(mufti,伊斯兰教法权威和领袖)。

MUIS有权发布fatwa,即由伊斯兰领袖对穆斯林群体有指导意义的指令。Fatwa通常是对紧急事件或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传统里没有明确指导的补充。

新加坡Fatwa委员会主要采取shafii教派的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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