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7岁的马来西亚男子因涉嫌参与一起“冒充政府官员”的诈骗案,将于2026年5月30日在法院受审。自2026年3月以来,新加坡警方已共逮捕30名协助诈骗团伙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的马来西亚人。
2026年5月28日,警方收到一名受害者的报案。该受害者接到一名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来自新加坡 Harvey Norman,称其购买了一台电视机。当受害者否认购买过该产品时,对方告知将此事移交给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调查。随后,另一名自称来自 MAS 的人员告知受害者,她涉嫌参与洗钱活动。在所谓的“协助调查”名义下,受害者被指示在 Anchorvale Crescent 附近与一名男子见面,并将其所有珠宝交给对方。受害者随后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向警方报案。
通过后续调查,反诈骗指挥部的警员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并于当日将其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受一些不为人知的个体(相信为跨国诈骗团伙成员)指使,负责从诈骗受害者处收取贵重物品或现金,并将其交给其他未知人员。
该男子将于2026年5月30日在法院被起诉。根据《1992年贪污、药物贩运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案》第51条,他涉嫌共谋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该罪行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罚款不超过50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观察到,马来西亚国民前往新加坡协助诈骗团伙收取现金、黄金和贵重物品的趋势正在增加。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者以及诈骗团伙的成员或招募者将面临至少6下、最高24下的强制鞭刑。而通过洗钱协助诈骗者的“钱骡”,将面临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这包括上述法案中涉及的某些洗钱罪行。警方对任何参与诈骗的人员采取严厉立场,将依法处置犯罪者。
在“设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钱骡相关犯罪的个人——无论是在调查中被评估为有风险,还是已被警告、缴纳罚金、被起诉或被定罪——都可能面临银行服务和手机线路订阅的限制,以防止进一步协助诈骗。
警方提醒公众:
绝不要将现金、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转交给身份未经核实的陌生人。
绝不要将钱财或贵重物品留在某个地点以便他人后续领取。
绝不要向任何人共享设备屏幕或泄露登录凭据。
新加坡政府官员绝不会:
在电话中要求您转账;
要求您的银行登录详情;
指示您从非官方应用商店安装移动应用程序;或
将您的电话转接至警方。
如果您有任何与此类犯罪相关的信息或有疑问,请拨打警方热线 1800-255-0000,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线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如需紧急警方协助,请拨打“999”。欲了解更多关于诈骗的信息,请访问 www.scamshield.gov.sg 或拨打 24/7 ScamShield 热线 1799。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5月29日 @ 下午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