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本周早些时候,一辆新加坡注册的汽车在柔佛巴鲁的加油站加注了政府补贴的RON95汽油,车主被当场逮捕。这是新法规生效后,全国首位因使用外国注册车辆加注补贴燃油而被捕的司机。

来源:Johor KDPN via Johorfm on Facebook
新加坡车被拍到在柔佛加注RON95
据《新海峡时报》(NST)引述柔佛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主任Lilis Saslinda Pornomo的说法,事件发生于4月9日(周四)晚上10点左右,地点为柔佛一处加油站。一辆黑色本田思域(Honda Civic)挂着新加坡车牌,被发现正在加注RON95汽油——这种燃油原本仅限马来西亚注册车辆享受政府补贴。
一张Johor KDPN拍摄的照片显示,黄色的RON95加油枪已插入该车的油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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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加油,并将司机扣留。
新加坡中年男子被捕协助调查
柔佛KPDN随后扣押了该车辆,并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购买收据及其他相关文件展开调查,同时采集了加油站员工的证词,最终确认该笔交易确实涉及RON95汽油。
一名50多岁的新加坡籍男子,被确认为该车的驾驶员兼车主,已被拘留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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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正依据马来西亚《1961年物资管制法》进行调查,罪名是“利用外国注册车辆购买受控商品”。
Lilis Saslinda表示,柔佛KPDN将持续强化执法力度,严打此类违规行为,确保政府补贴真正惠及马来西亚公民。
新规4月1日正式生效
自4月1日起,马来西亚新法规正式实施,执法范围从加油站扩展至个人——即任何使用外国注册车辆加注补贴燃油的司机,都将面临法律追责。
过去,只有销售RON95给外国车的加油站会被处罚;如今,车主本人也难逃法网。据Bernama报道,若罪成,外国车司机最高可被判监禁三年,并处以高达100万林吉特(约合新币32.1万元)的罚款;屡犯者更可能面临五年监禁及最高300万林吉特(约合新币96.3万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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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改编自:Johor KDPN via Johorfm on 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