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一名道教道士因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组织了一场持续约10小时、汇聚约150人、包含多场表演的盛大游行,于4月17日(星期五)被处以2000新元(约合1600美元)罚款。
现年62岁的陈英华,时任新加坡三清道教协会秘书长,当庭认罪,承认违反《公共秩序法》一项罪名,另有一项类似指控作为量刑参考。
法院获悉,2024年1月,新加坡三清道教协会决定从吉隆路399A号搬迁至乌比路6号,搬迁日期定于2024年6月22日。在筹备期间,协会提出举办一场公共游行,以走访其他道观、巩固合作关系,并纪念此次搬迁。

(图:CNA/林莉婷)陈英华于2026年4月17日抵达国家法院。
陈英华随后着手策划这场游行,邀请了来自中国的39名表演者,并配备了五辆灯火辉煌的移动花车,还聘请了辅助警员疏导交通。尽管亲友多次提醒他“警方绝不会批准此类活动”,他仍坚持未申请许可,直接启动计划。
2024年6月22日中午至晚上10点,这场游行正式展开,队伍途经新加坡多个重要道观,包括义顺、榜鹅和洛扬等地。参与者乘车辆抵达各站点后,步行200至300米,进行包括舞狮、舞龙和麒麟献瑞在内的传统仪式,再进入庙宇参拜。麒麟,作为中国神话中的神圣灵兽,成为仪式中的核心元素。

(图:法院文件)陈英华于2024年6月22日组织的游行,旨在纪念道教协会搬迁。
游行期间,队伍多次占据至少一条公共车道,辅助警员不断引导车流。游行终点为乌比的Wintech中心——协会新址,队伍最后步行800米穿越公共道路,再次占用车道,场面恢弘。
副公共检察官冯志豪向法庭建议,应处以至少3000新元罚款。他指出,此次游行耗资高达42,160新元,参与人数众多,流程复杂,明显是经过周密策划的“有预谋违规”。“这场游行规模庞大,不仅阻断了多处交通,更覆盖了新加坡多个区域,持续时间长、影响深远。”
冯志豪补充,陈英华过去也曾有过类似违规记录,但此次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全程积极配合执法部门。
为争取减罚,陈英华的辩护律师林曼福强调,陈已聘请辅助警员确保现场安全,尽到应尽义务。
主审法官甘玛拉·蓬南帕拉姆指出,陈并非因无知而违规,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明确被告知警方不会批准的情况下,仍执意推进。
根据法律规定,未获许可组织公共游行最高可罚5000新元。最终,法庭裁定罚款2000新元。

(图:法院文件)陈英华于2024年6月22日组织的游行,占用了道路部分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