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道教道士因在未獲許可的情況下組織了一場持續約10小時、匯聚約150人、包含多場表演的盛大遊行,於4月17日(星期五)被處以2000新元(約合1600美元)罰款。
現年62歲的陳英華,時任新加坡三清道教協會秘書長,當庭認罪,承認違反《公共秩序法》一項罪名,另有一項類似指控作為量刑參考。
法院獲悉,2024年1月,新加坡三清道教協會決定從吉隆路399A號搬遷至烏比路6號,搬遷日期定於2024年6月22日。在籌備期間,協會提出舉辦一場公共遊行,以走訪其他道觀、鞏固合作關係,並紀念此次搬遷。

(圖:CNA/林莉婷)陳英華於2026年4月17日抵達國家法院。
陳英華隨後著手策劃這場遊行,邀請了來自中國的39名表演者,並配備了五輛燈火輝煌的移動花車,還聘請了輔助警員疏導交通。儘管親友多次提醒他「警方絕不會批准此類活動」,他仍堅持未申請許可,直接啟動計劃。
2024年6月22日中午至晚上10點,這場遊行正式展開,隊伍途經新加坡多個重要道觀,包括義順、榜鵝和洛揚等地。參與者乘車輛抵達各站點後,步行200至300米,進行包括舞獅、舞龍和麒麟獻瑞在內的傳統儀式,再進入廟宇參拜。麒麟,作為中國神話中的神聖靈獸,成為儀式中的核心元素。

(圖:法院文件)陳英華於2024年6月22日組織的遊行,旨在紀念道教協會搬遷。
遊行期間,隊伍多次占據至少一條公共車道,輔助警員不斷引導車流。遊行終點為烏比的Wintech中心——協會新址,隊伍最後步行800米穿越公共道路,再次占用車道,場面恢弘。
副公共檢察官馮志豪向法庭建議,應處以至少3000新元罰款。他指出,此次遊行耗資高達42,160新元,參與人數眾多,流程複雜,明顯是經過周密策劃的「有預謀違規」。「這場遊行規模龐大,不僅阻斷了多處交通,更覆蓋了新加坡多個區域,持續時間長、影響深遠。」
馮志豪補充,陳英華過去也曾有過類似違規記錄,但此次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且全程積極配合執法部門。
為爭取減罰,陳英華的辯護律師林曼福強調,陳已聘請輔助警員確保現場安全,盡到應盡義務。
主審法官甘瑪拉·蓬南帕拉姆指出,陳並非因無知而違規,而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在明確被告知警方不會批准的情況下,仍執意推進。
根據法律規定,未獲許可組織公共遊行最高可罰5000新元。最終,法庭裁定罰款2000新元。

(圖:法院文件)陳英華於2024年6月22日組織的遊行,占用了道路部分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