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十三位议员就家事司法改革法案提出看法

共有十三位议员就家事司法改革法案提出建议和看法,他们都强调保护离异家庭孩子的权益,以及协助有需要的弱势家庭渡过难关。
多位议员针对法案下新成立的赡养费事务办公室提出各种疑问,包括办公室的资源和人手规模,以及相关的培训计划等。有议员也提议允许社工帮助有需要家庭代为申请索取赡养费。
宏茂桥集选区议员黄玲玲表示:“法案所提出的家事司法程序,需要离婚者通过网上申请索讨赡养费,我担心只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会阻碍一些不精通科技的离婚者提出申请,间接导致离婚者以及孩子的福利受到影响。”
惹兰勿刹集选区议员文礼佳博士说:“根据新程序,未能支付赡养费的父母将面对更严厉的执法措施,包括监禁。我担心这些措施对确实无力支付赡养费的低收入家庭来说可能过于苛刻。”
蒙巴登议员林谋泉表示:“我想请问部长,在执行赡养令时法院将如何做出合理变更,博扩考虑到离婚后的丈夫需要赡养前妻和孩子,同时这位丈夫也需要负责现任妻子,可能还有其他的孩子。”
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拉哈尤玛赞答复时表示,当局将集合一支跨领域的赡养费事务官队伍,确保他们能应对离婚程序中的各类情况。她也指出如果需支付赡养费的一方突然失去经济来源而无法继续支付赡养费,法院可以允许在短时期内暂停或降低赡养费用。但再婚不能成为停止支付赡养费的借口。
她说:“新的财务责任和失去工作都可能是相关考量因素,不过法院认为再婚不影响当事人对前一段婚姻家庭所需履行的责任。相同地,赡养费执行官在鼓励各方庭外和解所提的建议,将把再婚、失去工作等多个因素纳入考量。”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发言时重申,当局将继续通过各项举措,协助国人维持良好的家庭和婚姻关系,并减少需要经历离异的痛楚。
她表示:“赡养费执法计划是我们迈出的一大步,目的是确保婚姻破裂后所出现的赡养费问题,可以有效且在不充满火药味的情况下解决。这是我们为婚姻生活和离婚法律措施增设的重要部分,尽量给每个家庭最好的机会取得好的结果,即使生活中充满着起起落落。”